深圳沙滩可以捡到大龙虾了、深圳“宠客式”赶海、较场尾“作弊式”赶海……近日,深圳大鹏新区民宿商户纷纷买海鲜投放海里,供游客体验赶海的短视频在网上热传。

除了大批量抛撒贝壳类海鲜,更有民宿往浅滩处投放了尚未解绑的大龙虾。前往赶海的游客,体验了一把沙滩上“捡”到个头大、分量足大龙虾的惊奇体验。

记者了解到,“赶海地”位于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人士认为,这种“宠客式”赶海行为会污染海洋环境,更甚者破坏海洋生态平衡。
随意放生不等于增殖放流
会对海洋造成污染
根据网上发布的活动告示,大退潮来临,大鹏新区多家民宿在深圳较场尾海滩放生海鲜,活动时间集中在7月23日-28日下午2时-6时。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成千上万游客的涌入,对潮间带的原住民和栖息地影响巨大。
环保人士马海鹏对这种“宠客式”赶海的行为非常担忧,他认为,这样的行为会对海洋造成污染。“养殖的海鲜和野生的海鲜不一样,它们到了海里,如果还活着的话,会造成海洋基因的污染。”马海鹏表示,这样的放生,与政府在推动的“增殖放流”完全不一样,增殖放流投放的是子一代鱼苗,“子一代鱼苗是指从野外采集的母体产生的后代,培育到适合的大小,再投放到海里,这样也不会污染环境”。
马海鹏还指出,过度赶海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偏离探索海洋初衷。“游客在滩涂上的随意踩踏和礁石的翻动,可能会对这些生物造成直接伤害。更严重的是,过量采捕不仅威胁到食物链上下游的生物,还会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脆弱平衡。此外,误触有毒的海洋生物还可能对游客造成身体伤害,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
涉事地位于保护区
开展活动需报审
马海鹏进一步指出,较场尾本身位于惠州市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在海里随意投放海鲜,以及引导游客赶海,肆意打捞,本身违法。在保护区内开展相应活动需要经过审批的。

与此同时,就在近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导动物放生活动的通知》,社会公众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放生活动的,应当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主动向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报告放生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水生生物原则上应来源于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严禁从网络平台、农贸市场或观赏鱼市场等渠道购买放生水生生物。
(原题为《在深圳赶海捡到大龙虾?如此“宠客”恐污染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