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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寇佳丽

  近日,上海市、重庆市、青海省等多地纷纷围绕虚拟电厂的建设及运行等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例如,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7月22日至8月22日,青海省能源局组织编制的《青海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盘古智库(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发布相关政策举措,不仅有助于推动虚拟电厂规范化发展,还有利于增强电力保供和能源转型支撑能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

  虚拟电厂是一种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它既可以作为“正电厂”向系统供电,也可作为“负电厂”消纳系统冗余电量。其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可控负荷、分布式能源以及储能等产业,其中,可控负荷包括工业负荷、商业和建筑物负荷以及居民负荷;产业链中游为虚拟电厂运营;产业链下游主要为虚拟电厂的电力需求市场,包括电网公司、售电公司、工业企业和商业用户等。

  从政策面看,2025年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发布,不仅为虚拟电厂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还持续推动产业从“试点先行”走向“规模化发展”。

  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顾问于晓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下,虚拟电厂的规模化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具体表现: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技术标准、补贴机制;能源国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其中,竞争格局不断优化;产业链结构逐步清晰,完整产业生态正加速形成。

  市场前景广阔

  作为促进新能源消纳、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虚拟电厂市场前景广阔。据预测,2025年,我国虚拟电厂市场规模将达到102亿元;到2030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

  不过,现阶段国内虚拟电厂的商业模式仍较为单一,获取收益的方式主要以需求响应交易、辅助服务交易为主。

  “需求响应交易就是在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申报用电需求的时候,虚拟电厂组织能源供给方进行供电,靠电价差价、补贴获利。辅助服务交易是指虚拟电厂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电力系统调节服务,从而获得收益。”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需求响应属于偶发交易,交易频次低且不确定性较高,若电价差价较大则收益可观,否则盈利效率偏低。

  从电力市场基本面看,当下,分布式电源、分布式负荷均在加速建设中,为虚拟电厂探索灵活多样的盈利模式带来了更多可能性。

  在谈及如何构建虚拟电厂多元化盈利模式时,林伯强认为,相关探索要放在电力体制改革、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背景中推进。预计随着电力中长期市场、电力现货市场、绿电交易市场等的逐步开放,虚拟电厂将以不同身份参与其中,从而找到支撑自身常态化运营的价格机制与特色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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