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一中法院消息,2025 年 8 月 5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白廷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白廷辉利用担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党委委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及单位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2005 年至 2023 年,白廷辉非法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8,891.43 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白廷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白廷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白廷辉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退缴赃款赃物等情节,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信息显示,白廷辉,男,1967 年 2 月出生,籍贯河南柘城,全日制研究生,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 年 4 月参加工作,1985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上海市地铁总公司副总工程师,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19 年 2 月,白廷辉任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2023 年 9 月 14 日消息,白廷辉被查;2024 年 5 月 22 日消息白廷辉被双开。
2024 年 8 月 8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原主任白廷辉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白廷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4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白廷辉利用担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水务局及上海市海洋局局长、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党委委员、市国资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单位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8,891 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廷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及辩护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白廷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