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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信息敏感期卖出股票避损,实控人拟被罚没超4700万元。

  由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卖出股票避损,南卫股份(60388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拟被罚没合计4700余万元。

  2024年10月23日,李平和公司财务总监项琴华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两人立案。2025年8月7日,李平、项琴华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年1月7日,天衡所审计项目组赴公司现场开展年审工作。截至2023年1月底,年审会计师发现公司有倒贷的资金被挪用尚未归还的情况。2023年2月6日至28日期间,年审会计师孙某薇多次向公司询问在建工程账务存在缺口的问题,并索要相关支撑材料,但是公司一直未回复解释相关问题。天衡所审计项目组结合前期梳理的账户及资金情况,推测存在公司资金通过在建工程被占用的情形。

  2023年3月2日,罗某华、孙某薇二人结合类似情况,确定拟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拟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当天15时57分,孙某薇联系公司财务总监项琴华,告知她公司方面要尽快梳理资金占用情况,相关资金占用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提示资金占用事项会影响审计结论。此后数日,项琴华在李平办公室通过口头汇报的方式,告知李平审计发现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并让财务部进行自查。

  2023年3月21日,罗某华、孙某薇前往南卫股份现场,与项琴华沟通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明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出具否定意见。2023年3月27日,李平等人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意见进行沟通,讨论了资金占用问题。

  2023年4月17日,天衡所拟定了对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初稿。2023年4月28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江苏证监局指出,因南卫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天衡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停牌,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李平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2023年3月14日至3月28日期间,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平控制、决策“李平”国联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卖出“南卫股份”818.40万股,成交金额4796.78万元。经测算,扣除税费后避损1177.67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李平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南卫股份”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平没收违法所得1177.67万,并处以罚款3533.00万元。

  此外,因项琴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南卫股份”股票,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10.17万元,并处以罚款150万元。 

  南卫股份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且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