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 206 斤的外甥意外撞见舅妈的婚外情,4 次阻拦体重仅 116 斤的情夫离开,殴打、掐脖子,甚至持刀威胁对方,说清楚 " 是什么关系 ",导致情夫从 3 楼跳下逃离,多处骨折。

8 月 10 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4 年 6 月,阿强与阿娟在打工期间认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阿强有时会到阿娟的出租房居住。

2024 年 10 月 22 日晚,阿强到阿娟的出租房内吃饭喝酒,当晚阿凯到出租房找舅妈,发现阿强在房间内,便质问两人是什么关系,不让阿强离开。

争吵过程中阿凯殴打了阿强的头部、鼻部,导致鼻部流血不止。后又把阿强推倒在床上,用手掐其脖子。阿强挣脱后,阿凯堵在门口不让出去,还从桌子上拿了一把水果刀,叫阿强把事情说清楚。

阿强从房间的窗子往外跳了下去。阿凯拨打了 110、120 电话,但阿强坚持站起来,接着又摔倒,不听阿娟的劝阻,最后站起来骑车离开。

阿娟在整个吵打过程中,对阿凯进行劝阻,并抱着阿凯,阿强四次要从门口出去,但阿凯堵着门不让其出去。经查,阿强重约 58 公斤,身高 171 厘米,较为瘦弱。阿凯重约 103 公斤,身高 168 厘米,较为健硕。

经鉴定,阿强高坠伤致多处骨折,评定为人身损害九级伤残。高坠伤致颅脑损伤行开颅术后,评定为人身损害十级伤残。

事后,阿强起诉阿娟和阿凯,索赔 35 万。

法院审理认为,阿强的内心产生了巨大恐惧,害怕生命遭到侵害,且出租房较为狭小,阿凯身体较为健硕,在没有其他逃生方式下,不得已从三楼跳下去,符合一个正常公民在遇到此种情形下的正常反应。

原告阿强面对被告的质证,没有采取缓和矛盾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对本次事故的引发,以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有一定过错。

此外,在阿凯用刀威胁时,阿娟进行了劝阻,阿强在此期间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自救,其对因跳楼造成损失扩大也有一定过错。

法院酌情由原告阿强自行承担 40% 的责任,被告阿凯承担 60% 的责任,阿娟没有实施侵害原告的行为,还一直劝阻被告对原告实施侵害行为,不承担责任。

一审判决阿凯赔偿 18.5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