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5月7日,上海各报以“惊人巨案”“惊人血案”之类的大字标题,报道了法租界警务处政治部督察长曹炳生被刺殒命的消息。由于死者位高权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望,此案顿使沪上震动,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时值上海沦陷时期,民众基于朴素的爱国热情,纷纷猜测曹氏系因具有民族思想,而遭日伪特务杀害。然而短短一年之后,“刺曹凶手”的真实动机与背景竟以一种意外方式被公之于众,有关曹氏的评价也随之发生反转,从此这位名噪一时的警界新星彻底淡出了公众视野,似乎没人愿意再提起这个令人尴尬的名字,而这场“惊人巨案”也从未引起后世史家的重视。
事实上,就晚近公布的原始档案来看,曹炳生之死不仅关系到抗日地下战场的激烈交锋,还见证了特工负责人戴笠与帮会头目杜月笙之间的周旋,自有其不同寻常的意义。笔者拟运用台北“国史馆”藏戴笠函电,结合当年报刊、忆述史料,重塑这件大案的始末原委,并揭示若干不为人知的内幕。
曹炳生其人及“空前暗杀案”经过
曹炳生,江苏无锡人,1910年生,早年就读于上海徐汇公学,成绩优异,每试名列前茅。此后再入法租界公董局专为培养法语人才而设的中法学堂,接受系统的法语学习,在校期间充分展露其语言天才,其法语水平即便该校华籍教授“亦多瞠乎不及”。1927年毕业后,曹氏和四名同学由校长推荐,接受公董局翻译考试,结果曹氏成绩最优,得以进入法捕房担任翻译,其余四人均落选,当时主考官为警务处副总监,其人在事后说:“曹君翻译确具别出心裁之长,而简洁明快更非他人可及。”
曹炳生成功入职法租界捕房,奠定了他日后飞黄腾达的基础。旧上海法租界辟建于1849年,是法国凭借不平等条约在上海设立的“国中之国”,由法国驻沪总领事总揽行政大权,不受中国政府管辖。法租界的统治机构分为公董局、警务处两大部分,前者管理市政,后者负责治安,所有重要职务都由法国人担任,并雇用中国和其他国籍人员经办具体事务。其中警务处俗称巡捕房,其机构庞大,设总监一人,下辖刑事、政治等处,而以政治处为其神经中枢,负责刺探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各类情报。曹炳生起初是在政治处下面的社会股任职,负责将该股搜集的情报译送法国驻沪总领事署及法国驻沪陆、海军司令部参考,此外他还主动开创调查法租界人民团体的业务,将各团体设立经过、人员名单、政治背景等有关资料提供法租界当局查阅。
曹炳生因办公勤奋,遇事当机立断,且待人和善,无流氓习气,深得法捕房总监法勃尔(Colonel L. Fabre)器重,很快由译员升任督察员。复因“年来经办各重大案件,工作十分努力”,于1936年底由法租界警务处“擢升一级”,“以示优异”。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11月上海华界沦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则处在日军包围之下,被称作“孤岛”。曹炳生因“对于法租界境内难民及撤退中国军警各务之处理,尤著辛劳”,于1938年元旦升任督察长,这已是华人在法租界外勤工作中的最高职位,“名义上虽属政治处编制,实际上受总监直接指挥”。
曹炳生以华人身份为法租界当局从事警务工作,如果站在民族主义的立场,其人即便职务再高,也并不值得称道,然而曹氏得益于其妻孙雪影的运作,在当时的上海颇具社会声望。曹、孙结缡之经过未见记载,但极有可能与二人共同爱好平剧有关。按曹炳生早在中法学堂读书时即酷爱平剧,“凡北来名伶,必偷暇往观”,甚至毕业大考前夜因适逢谭富英(谭鑫培之孙)登台演出《定军山》,曹氏以为机不可失,仍往观看,导致兴奋失眠,结果次日精神不振,发挥失常,本来其平时考试都是第一名,毕业成绩却只能屈居亚军。再说孙雪影,其人毕业于清新女中,善唱平剧,为沪上知名“票友”;“习为青衣”,将梅兰芳视作“理想中之宗师”,“竟能于三数星期之极短时间得其神似”,“嗓音刚柔并济,婉转动听,而扮相尤极妩媚动人”;据说孙雪影曾深夜造访梅氏,请其指教《四盘山》一剧,梅氏赞赏之余,将“该剧唱做繁重处逐一解释指正”,还将行头等件借给孙雪影登台使用,由此可见孙之平剧造诣确实不俗。
孙雪影以平剧为媒介,广事交际,有热心慈善之名,经常登台义演,且带动曹炳生加入其中,使曹氏积累了广泛的社会声誉。1938年5月24日,上海各界鉴于淞沪会战后大量难民涌入法租界,决定在兰心大戏院举行筹募难民救济捐款游艺大会,为使“大会之表演节目更为精彩起见”,特请孙雪影登台表演《四郎探母》,消息传出后,观众认定孙之演出“定极精彩”,将当天入场券抢购一空。而曹炳生为保障游艺大会顺利进行,特派十余名巡捕、探员在戏院四周严密保护观众,游艺大会发起人之一、商务印书馆董事长张元济为此对曹氏夫妇刮目相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忍不住赞叹:“曹君贤伉俪这样既出钱又出力的义胆侠肠,实足愧煞一般不愿‘拔一毛而利天下’的富翁们呢!”

1938年5月22日上海《时报》新闻“曹炳生贤伉俪之义胆侠肠”。
同年10月15日,商界虞洽卿、黄金荣等人鉴于冬令在即,难胞无衣御寒,在黄金戏院发起演戏筹款,孙雪影对此“极表同情”,登台表演《打渔杀家》,被《申报》称赞“艺术精到,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而嗓音复珠圆玉润,观者无不击节称叹”。10月24日,曹炳生之母朱氏因患痢疾逝世,曹家遵照老太太遗命,丧事从简,并将赙仪2200余元悉数移送难民救济协会,赈恤难胞,“为母广积阴功”。这一系列举动,使“曹炳生君伉俪赋性仁厚,对于慈善事业勇于趋赴”成为当时的舆论共识,然而就在曹氏夫妇声誉日隆之际,一桩针对曹炳生的“空前暗杀案”为这一切画上了句点。

1938年10月15日,孙雪影义演《打渔杀家》,被《申报》称赞“已臻炉火纯青之境”。
曹炳生家住法租界西爱咸斯路(今永嘉路)172弄双龙坊5号,每日均乘坐自备包车到卢家湾法租界总巡捕房办公,车程约须一刻钟。1939年5月6日晨7时45分,曹氏像往常一样在家吃过早餐,前往捕房上班,出门后发觉没戴眼镜,便折回家中去取,临走时对孙雪影顺口说道:“我不回来了!”岂料这句平常话竟一语成谶!
曹炳生乘坐自备包车再次出门,由车夫阿三自双龙坊拖曳而出,向东奔驰。途经西爱咸斯路162号大福面馆门口时,忽有四名身着黑色短衣之人从路旁跃出,疾趋向前,其中两人将包车拦住,握住车杠,阻止前进,另外两人在车后拉住车篷,出枪猛击,曹氏猝不及防,身中四枪,血流如注,倒卧于地。四人见目的已达,立刻撤退,时值附近菜场上市,行人如鲫,骤闻枪声,莫不争相逃避,瞬间秩序大乱。附近巡捕闻声赶至,追上一名刺曹之人,向其射击,该人亦开枪拒捕,一时子弹横飞,共闻十余响,路人陈张氏、徐氏两名走避不及,为流弹击伤。最终该人在撤退过程中,因猛撞于路侧电线杆而倒地,其左腿、左臂各中一枪,卒遭法捕房逮捕。
曹炳生中枪之际,车夫阿三“惊悸欲绝”,拔腿跑回双龙坊曹宅,大呼“少爷遇险”不已。孙雪影闻耗立即跑到事发地,只见曹氏身受重伤,倒于车旁,所着灰色西装已被染成赤色,一只脚还勾在车杠里,于是忙将其夫送至金神父路广慈医院施救。医生见曹氏伤重,将其抬至优等病房进行检查,发现曹氏共中四弹:一在右胸上部,弹已贯穿而去;一在左胸上部,弹未贯穿;一自右腮贯穿左腮而去;一自颈部擦过。10时10分,医生因曹氏流血过多,为其输血500CC,复用X光照射,发现未曾贯穿身体的那颗子弹已由肺部堕入腹中,遂于11时10分开刀手术,将子弹钳去。虽然手术顺利,但曹氏受伤过重,至下午2时许忽感呼吸急促,气衰力竭,精神疲乏,神色亦逐渐恶化。曹氏自知离死不远,但他无法接受这一现实,对家人说:“二百元一月的薪水,卖掉了三十岁的性命”,“人生就是这样的结果,你们相信曹炳生死了吗?我自己也不信。”至下午3时半以后,曹氏已入弥留状态,延至4时20分身亡,上海各界闻讯“均极震惊”。

着西服、戴眼镜之曹炳生,其人遇刺当天便是这番装扮。
关于曹炳生死因的揣测与反转
曹炳生遇刺后,法捕房人员及曹氏亲友纷纷前往广慈医院探问。曹氏既死,除孙雪影哭不成声外,其胞兄曹炳泉亦“悲痛不可言状”,据说曹氏死前三日,曹炳泉曾梦见乃弟被暴徒狙击,以为不祥之兆,但未敢告知曹氏,不料三日后梦境竟成事实,曹炳泉对记者哭诉:“舍弟生前不做亏心事,今遭惨死,令人肝肠裂断。”
法捕房总监法勃尔对于曹氏之死亦一再流泪,对其同僚说:“余自欧战以来,对一同供职人员哀痛而至流泪者,当以曹氏为第一次,良以曹君年少老成,忠勤职守,实为法捕房警务人员中将来最有希望之一人,今竟遭害,使余不得不哭也!”此外,社会舆论亦对曹氏普遍寄予同情,当时报刊评论:“曹氏方当壮年,锦片前程,未可限量,而其为人亦雅重情谊,清廉自守,一旦被击殒命,殊可惜也。”“他所以能在租界警务界获得今日的地位,完全是由于他的实学所造成,平日为人又是十分和气,所以一般人对于他的横遭不测,无不同声悼惜”。
曹氏尸体被移往台拉斯脱路上海殡仪馆,于5月8日下午大殓,前往吊丧者有法租界警务处代表及各方名流薛笃弼、袁履登、张锦湖、奚玉书等千余人。其中张锦湖是上海青帮“大”字辈(近代青帮的最高辈分)中最有社会地位者,已经七十余岁,由人搀扶踉跄而至,在灵前放声大哭,老泪纵横,盖曹炳生为在上海立足,曾拜其为师,是其得意门生也。同日,法捕房总监法勃尔颁发训令一件,追述曹氏“忠奋服务”情形,内称“曹君之历获升级,全赖其出众之才能,其办事果敢忠勇,实无出其右”。法勃尔还呈请法国驻沪总领事为曹氏家属发放抚恤金三千元及金质奖章一枚,该奖章镌有法租界标徽,此前从未颁给警务处任何华籍人员。国民政府方面,江苏省政府主席韩德勤亦以曹氏“服务地方,颇建功勋”,派人持函至曹宅慰问,并发给抚恤金法币一千元。
5月9日,法租界当局为曹炳生举行了盛大出殡仪式,仪式之前,法捕房派出巡捕管制上海殡仪馆附近交通,除送丧车辆外,其余车辆一概不准通行。法国驻华大使、驻沪总领事、驻沪陆军司令部、法租界公董局、公共租界巡捕房、第二特区地方法院等均致送花圈挽联,“不可胜数”。下午3时发引,“沿途人民瞻仰出殡行列者人山人海”,执绋者有法租界捕房总监法勃尔、公共租界捕房总巡琪尔培、副总巡梁秉钧、其他高级职员等。出殡仪仗由马队前导,后有花圈、旗幛、音乐队、越捕队、俄捕队、华捕队、灵像、英法租界警务处各代表、各团体代表、血衣亭、神位车、政治处人员、侦探处人员、法捕房全体华籍人员、灵柩车、家属亲友等,合计5000余人,灵柩车两旁有警备队随侍,“形成备极隆重之哀荣”。

曹炳生出殡情形

曹炳生出殡情形
与盛大仪式相应的,是各方对曹炳生被刺原因的广泛关注。关于此点,法捕房于5月6日事发当天曾派全体探捕分赴各处侦查线索,一日之内拘获嫌疑犯二十余人,均押入捕房侦讯,但因很快查明这些人与曹案毫无关系,又于5月7日下午全部释放。至于在案发现场被巡捕追击擒获之人,报载其原籍天津,年仅十九,名王庭生,亦传闻作王少坤、王少清、王士清等,因身受枪伤,亦被送往广慈医院施救,须待伤愈后方能审问,故捕房并未对外透露更多细节。
在社会层面,由于曹氏被狙“出乎任何人意料”,舆论不免议论纷纷,且几乎众口一词将矛头指向日伪方面。5月9日适逢“五九国耻”纪念日,上海各界民众对曹炳生的纪念达到高潮,“以曹氏平素服务地方,保卫政府有关事业颇著劳绩,且自国军西撤后,曹氏原富民族思想,苦心运筹其间,建功极多”,除推派代表前往吊唁及安慰其家属外,并呈请重庆国民政府行政院予以褒扬暨从优抚恤。
与此同时,社会舆论基于对曹炳生的同情,开始流传其清廉节俭、大公无私的轶事。5月9日《社会新闻》载:“曹氏虽然做了督察长,自奉却并不豪奢,每天出入仅以包车代步,这简直叫人有点不相信的,据说法捕房当局为了顾念曹氏的安全,曾向他提出预备由捕房方面每日以车接送,但曹氏自己不肯,他说:‘我做人一向坦白,又没有什么仇人,何必汽车接送?要坐汽车,应该我自己买一部。’由这一点,就可见曹氏平日为人的清廉,宜乎许多人为了他的死,为之欷歔叹息了。”
此后三个月,法捕房迟迟未予公布刺客王庭生的动机与背景,而社会舆论的揣测却未曾停止,且愈发认定曹氏系因得罪日伪,“为国牺牲”。5月16日,上海《清明》杂志刊出《悼曹炳生君的死》一文,内称“曹炳生君的死的原因,直到现在为止我们是还不能知道的”,但“我们深信曹君是死于恶魔之手的”。5月22日,上海市文化界救亡协会主办的《救亡日报》刊出《曹炳生被刺真实原因》一文,称“曹炳生是一个极有正义感的青年人,虽在法捕房任督察长,但是始终不忘记他是一个中国人”,并历历如绘地公布了一段来源不明的消息:“汪精卫准备用恐怖手段来对付爱国分子……五日晚深夜,有一位著名的汪派密访曹炳生于寓所,作了一小时的长谈,但是他所提的要求完全遭了曹的拒绝,第二天曹氏就被凶徒暗杀了。”6月18日,《救亡日报》再援引美联社消息称,曹炳生之死系“由于他一向努力镇压亲日汉奸份子之恐怖活动,不遗余力”。
事实上,报纸上有关曹案的种种传闻大都难以证实,本案最重要的线索仍是疗伤待审的王庭生,本来该人“伤愈后,案情即可大白”,不料荏苒三月,该人竟于8月16日在广慈医院不治身死,相关侦破工作只得草草叫停,不了了之。社会舆论因无确证可资参考,对于曹案的讨论热潮也逐渐褪去。
事情至此,眼看要以悬案收场,岂料一年过后,曹案真相竟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被公之于众。1940年9月1日,汪精卫鉴于卖国投敌、筹建伪府以来,追随其活动的大小汉奸已有不少人遭到抗日志士暗杀,于是在南京召开所谓“和平运动殉难同志追悼大会”,并由汪伪报纸出版《专刊》,记录群奸毙命之经过。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专刊》中竟然出现了一篇《曹炳生同志事略》,称曹氏“以参加和平救国运动,为蒋氏党徒所忌”,“在法租界被蓝衣社暴徒刺杀遭难”,这里的“蒋氏党徒”、“蓝衣社暴徒”均指潜伏在上海的国民政府特工人员。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抗战以来被击毙之汉奸不在少数,《专刊》对此并非照单全收,而是只收录经由汪伪中央审查认定从事汉奸活动特别卖力者,最终具备这类资格的不过区区数十人,在《专刊》中均按照毙命先后排序;而曹氏不仅榜上有名,甚至名列全书第二,仅次于1939年3月死于越南河内的汪精卫秘书曾仲鸣,这显示曹氏是最早受到汪伪集团拉拢并甘心入伙的一人。
对于这一惊人反转,国统区及沪上各报或是无法接受,抑或怀疑这是汪伪为了拉抬声势而故意颠倒黑白,大都保持了沉默。笔者只查到9月14日长沙《大公报》刊出了《汪逆等哭悼直系丑鬼》的报道,把曹炳生的名字照列其中。那么曹氏究竟有没有投敌附逆?下文将以多元史料还原此事真相。
戴笠致周伟龙、杜月笙密电揭开曹案真相
历史真相有时隐藏在光怪陆离的表象背后,不易被人察觉,曹案即属此类。有别于当时报刊对曹炳生的一味吹捧,戴笠密电揭露了曹氏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兹将各电摘录、解读如下:
1、1938年10月4日戴笠致周伟龙电:
……子桢、湘荪诸同志被捕,务请多方设法营救。对于此事,弟已另电衮甫,转托丁医生,向曹炳生方面刺探其对是案之意旨矣。如曹要钱,而对本案有力维护者,吾人为营救同志、保守秘密起见,当可酌量报酬也;如此案曹将以邀功,则请兄设法,仍须予曹以制裁,藉以报复而寒叛逆之胆,吾人为救国不惜任何牺牲也。……
1937年11月上海沦陷后,由于日本未向英法列强宣战,不能公开侵入租界,于是各方抗日志士匿迹租界之中继续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军统沪区亦在区长周伟龙率领下潜伏法租界,搜集日伪情报,刺杀敌谍汉奸,迭予侵略者打击。当时法租界当局为维护自身利益,宣布在战争中保持中立,对于抗日志士和日伪特务,往往以其破坏租界治安为由,不分皂白,一律采取镇压手段。
1938年10月初,军统沪区工作人员周子桢、王湘荪等人被法捕房逮捕,他们将被法租界当局如何发落,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曹炳生的态度。因此戴笠电令驻沪会计张衮甫转托“丁医生”刺探曹氏“对是案之意旨”,丁医生指沪上名医丁济万,其人既和戴笠关系密切,也是曹氏的好友。戴笠还指示周伟龙,如果曹氏对被捕人员“有力维护”,“当可酌量报酬”;但如曹氏将以被捕人员向法租界当局“邀功”,则须“予曹以制裁(暗杀)”。

军统沪区区长周伟龙

军统沪区工作人员周子桢

沪上名医丁济万
2、1938年10月21日戴笠致周伟龙电:
……兄在沪之安全,弟无时不以为念。曹炳生既侦知兄之住所及电话号码,请即设法迁移,并谨慎行藏。对曹请设法制裁,不惜重赏。……
此电显示,曹氏虽系华人,但其身为法捕房政治处督察长,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完全站在法租界当局立场,对于侦查抗日志士活动是不遗余力的。正因如此,戴笠对曹氏起了杀心。不过周伟龙接电之后,或许是认为曹氏尚有争取的可能,并未对其动手,此后一段时间也未见戴笠重申杀曹之事。
3、1939年4月25日戴笠致杜月笙电:
……曹炳生君之津贴,已电沪直接发给矣,便请转知。……
杜月笙与曹炳生均系青帮头目张锦湖的弟子,杜月笙亲信万墨林甚至称曹氏是“杜先生的部下”。抗战前,杜月笙在法租界盘踞,需要借助内部人士和法当局维系关系,据曹氏在法捕房之同事薛耕莘回忆,法捕房总监法勃尔于1932年夏莅任后,一度与杜月笙发生矛盾,赖曹氏出谋划策,从中调解,二人得以相安无事;由此可见杜、曹关系之亲近。上海沦陷后,杜月笙避居香港,他和戴笠是金兰之交,经常设法运用其在上海的人际关系协助军统沪区,此电显示,戴笠为使沪区工作人员便于在法租界活动,曾发给曹氏津贴,这一消息便是通过杜月笙转达曹氏的。

曹炳生在法捕房的同事薛畊莘
4、1939年5月8日戴笠致杜月笙电:
……曹炳生兄之被刺毙命,同时沪上亦有电来,炳生兄年来热心国事,今为暴徒狙击毙命,甚为悲悼。弟刻除电沪查究凶手系何方所主使,并电曹夫人慰唁外,尚乞吾兄去电慰唁也。……
曹氏被刺之原因,据戴笠呈给蒋介石的报告记载,系曹氏“为敌收买,专捕我爱国份子”,故派员将其枪击致死,“行动员小田因受伤被捕,于八月十六日死于广慈医院”,这里的“小田”便是报纸上记载的“王庭生”。曹氏被日伪收买之说亦为薛耕莘所证实,据回忆:“他(曹氏)宠信老婆孙雪影,广事交际,带来不少麻烦,乃至酿成杀身之祸。”并称孙雪影与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及其妻叶吉卿往来密切,日后汪伪高价收买曹氏“替他们办事”时,曹氏并未像外界传说的那般“清廉自持”,而是态度软化,由孙雪影与叶吉卿出面接洽,“接收了汪伪巨款”。只不过此事虽然做得隐秘,瞒住了一般社会人士,却没能瞒住军统方面的侦查,曹氏也很快死于军统之手。如前所述,曹氏拿过军统的津贴,但他不仅不为军统出力,反而倒向日伪,这是戴笠绝对无法接受的。
此电中,戴笠极力向杜月笙否认杀曹之事,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杜、曹之间感情深厚,曹死后,杜致挽联云“天道宁论,竟遭暗杀;罪人斯得,宜正明刑”,大有为曹报仇之势,戴笠即便将曹被敌收买情形如实告杜,能否获杜谅解亦未可知;二、军统为便在沪开展工作,须避免过分刺激法当局,而杜月笙在沪上交游广阔,戴笠如将实情告杜,难免消息为法当局所知,进而增加军统在沪潜伏人员的困难。
以上就是曹炳生暗杀案的终极真相,这一结果固然幽深曲折,非借助晚近公布的原始档案难以窥其全貌,不过本案在事发之初也并非全无端倪可寻,当年新闻报道的两件事便颇耐人寻味:
其一,据《社会日报》载,曹炳生被刺送医之初,自以为有生还之望,曾安慰孙雪影说:“汪精卫被狙击亦是伤肺,范刚律师遇刺亦是伤肺,而两俱无恙,吾自审体力犹可胜,未必有碍。”他提到的范刚是沪上汉奸,曾遭军统沪区特工枪击未死,曹氏遇刺之后,何以在潜意识中要以汪、范两奸自比呢?
其二,1939年6月24日,上海各团体公祭曹炳生,商界名流林康侯、袁履登等人发言,称赞曹氏“勤学好问,知识因之渊深,乐善爱人,交游因之广遍”,“公而忘私,有功无过”云云。孙雪影对于众人“美好正确的舆论”表示感激,并致答词。次日《申报》刊出孙雪影答词内容,内有“余亦可死,惟炳生所遗财产何人替其掌管?”等语。孙雪影见报后,赶忙投函报社,声明该报所载与实情稍有出入,应将该句更正为“先夫一生清廉自持,初无财产”。其实曹炳生身居法捕房高位,家有财产并不奇怪,但孙雪影显然对此异常敏感,这是不是在刻意掩饰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