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02.8万元。
王某林(时任时任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张某平(时任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