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今年2月19日夜晚,他驱车在河南平顶山一段高速路上正常行驶时,撞到横跨高速路的电缆上,导致车辆受损。电缆所属单位称电缆是因为盗贼的偷盗行为掉落,且警方已经立案,拒绝担责。同样由于前述原因,高速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进而导致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等部门均拒担责任,保险公司也称无法代位追偿。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晚上,跟周先生几乎同时撞到这根电缆并发生交通事故的还有其他4辆车。
今年6月,周先生将当地高速管理部门、电缆所属公司等涉事单位告上法庭。8月14日,周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判决结果未出,他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横在高速公路上的电缆,图源:视频截图
高速公路上深夜撞到电缆
周先生提供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2025年2月19日23时19分左右,包括周先生的车辆在内的5辆机动车在沿宁洛高速公路行驶至K686+400M处时,与横在高速公路上的电缆线发生碰撞,车辆受损。
该证明写到,上述横在高速公路上的电缆线所有人为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临汝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称,该电缆线系因被盗导致坠落在高速公路上,该公司相关人员已报案,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已立案。事故证明落款单位为平顶山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时间为2025年3月4日。
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事故发生后,他这辆才买一年的新车车头损毁严重,保险公司定损的修车费用为5万余元。周先生称,虽然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以赔付,但是他认为这起事故中既然他本人无责,那为何要让他来承担后面几年保费的上浮,还有无故增加的出险记录,以及车辆因为这次事故造成的贬值呢?

损坏的车辆 图源:受访者
3月4日,平顶山市高速交警给周先生出具了前述交通事故证明,但并未划分事故责任。周先生找到电缆线所属公司天瑞水泥临汝分公司,该公司称当晚系盗贼偷盗电缆时导致电缆坠落至高速路面,且公司已经报警处理,责任不在公司。周先生找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也协商无果。周先生要求其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保险公司则称事故未划分责任,无法向第三方追偿。
今年6月,周先生将天瑞水泥临汝分公司和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将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两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用、高速拖车费、车辆托运费、律师费等费用共计7万余元。6月30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涉事多方均未主动承担责任
针对此事,8月14日,河南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临汝分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电缆掉落至高速路上并非公司的责任,而是因为当晚有小偷偷电缆造成。“那条线路是一条备用线路,并未投入使用。”当天晚上,公司已经第一时间报案。电缆落在高速公路后,造成两座铁塔倒塌,公司损失数十万元。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是公司电缆本身的问题,公司肯定会负责。
极目新闻记者随后咨询属地派出所,民警向记者确认该事件已经立案,并表示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小偷尚未到案。

事发现场,图源:受访者
平顶山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事故责任并未进行认定,没有具体的责任方,公司无法进行代位追偿。据该工作人员透露,当晚发生事故的5辆车中,有4辆已经通过自家保险或自费的形式对车辆进行了修理。
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当事人已经走了法律程序,法院自有公道,“法院判我们有责任我们就承担。”
对于此事故的责任认定,14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事发地高速交警,工作人员称,这起事故有特殊情节,“这个咱不好认定,如果能够认定我们就认定了。”
周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因为他准备在下一个路口下高速,所以车辆时速只有80公里左右,一旦车速再快一些,后果不堪设想。周先生称,该案件已经困扰他半年时间,希望能够早日得到解决。
原标题:《河南一高速深夜“空降”电缆致五车受损,涉事方称系盗贼惹祸,车主起诉多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