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8 月 21 日,甘肃卓尼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针对卓尼县公安局辖区江迭公路发生的因违规超车引发的治安警情,经该局办案民警连续多日调查取证,已查清全部事实并依法作了处理。

2025 年 8 月 2 日 15 时 30 分许,田某某(女)驾驶白色越野车(鲁 H6**P0),在国道 248 线 K433 公里处(江迭公路段)占道行驶、违规超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卓尼县公安局于 8 月 12 日对田某某作出行政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3 分的处理决定。田某某已接受处理。

目前,王某(男)丢失的摩托车尾箱已找回。田某某主动与王某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表达歉意,王某已接受田某某诚恳道歉,双方自愿达成谅解。针对田某某 " 脚踹摩托车尾部 " 及双方发生的争执行为,公安机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失当,并对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