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系统推进“好房子”与完整社区建设。我国城市发展模式从大规模增量建设向存量提质增效深度变革,重心由政府主导集中改造,逐步转向居民参与、产权协同、功能再生的精细化治理,赋予居民更多自主权,激发城市更新内生动力,城市更新政策路径愈发清晰。

上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作出“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等重要部署。过去,城市对老旧住宅处理多依赖于政府主导的成片拆迁或局部修缮。该模式虽能快速改善城市面貌,但成本高、周期长,不少居民要离开熟悉的社区。

相比之下,支持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赋予产权人更大决策权与实施空间。居民可依实际居住需求,联合推进结构加固、功能升级乃至整体重建,避免大拆大建的资源浪费与社区重构。这一转变,让城市更新主体回归使用者本身,通过制度设计激活个体积极性,实现动能转换。

上海的实践为这一转型提供现实注脚。2023年至2025年6月,零星旧改完成29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完成7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认定44个项目,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910万平方米,加装电梯8044台。上海构建起涵盖法规、规划、土地、资金与实施机制的系统性支持体系。《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提供法治保障,允许旧住房更新项目适当增加建筑容量,增量房源用于安置居民或保障性住房,支持零星相邻土地一并改造。

比如,上海静安区彭浦新村彭三小区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原为厨卫合用、结构老化、采光差的多层老公房,历经十余年将36幢“老破小”升级为独门独户的多层与高层住宅,配套公园与商业设施,居住品质显著提升。通过政府引导、国企实施、分期推进模式,系统解决居住功能与结构安全问题,兼顾过渡安置与工程可行,实现产权明晰、品质提升与价值再生,为城市核心区老旧住宅整体更新提供可复制样本。

中央此次政策深层意义在于推动城市治理逻辑根本转变,不再将老旧住房视为“包袱”,而是作为可再生城市资产激活。支持原拆原建,承认居民对居住空间的投入与情感联结,允许在不改变区位与产权结构前提下实现居住品质跃迁。此举降低更新门槛,增强居民社区归属感与责任感,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力,破解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设施长效运维等难题。

长远看,这一政策将重塑城市空间演化机制。通过规划调整、产权整合、混合利用等制度创新,重新配置存量资源,优化城市功能,由此促进产城融合与职住平衡,减少通勤压力,提升城市运行效率。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发展与自主更新互补,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

城市更新本质是人与空间关系重构。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是物理环境改善与治理能力升级。中央政策信号清晰,地方探索因地制宜,制度供给与基层实践合力,城市将实现可持续、有温度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