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9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有关人士介绍“十四五”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有记者提问,“十四五”时期,司法部在提升政府的立法质效、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政府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部副部长李明征表示,作为国务院法制机构,司法部充分发挥政府立法起草、审查和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科学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并抓好督促落实,推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聚焦立法薄弱点、空白点,加强数字经济、无人驾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法规制度供给。特别是2023年以来,司法部加大立法审查力度,对于实践急需的立法项目,提前介入或者直接牵头组织起草,组建专班高效推进海商法、仲裁法、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效率。

二是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建好用好司法部立法联系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立法过程中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立法涉及的重大事项,深入调研论证,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方面形成共识,确保法律法规制度符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在加快推进民用航空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相关领域“大块头”立法修法的同时,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事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积极推进“小快灵”立法修法。比如,牵头组织起草《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短时间内完成起草审查工作,有效解决国际邮轮常用必备物资上船难的突出矛盾,为邮轮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一揽子”打包修改废止法规、授权暂时调整实施法规相关规定等多种形式,及时推动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制度性问题,为重大改革、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强化立法监督。2024年司法部推动修改完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拓展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以来共接收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1万余件,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切实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