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买面包时想知道保质期剩几天,标签信息中从头看到尾却找不到,买瓶饮料看配料表,各种配比数字算上半天,标签信息上的字不仅小,而且密密麻麻,想看的内容看不清、找不到、读不懂。

今后,这种情况要改变了,针对实体标签版面有限的痛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预包装食品,就是指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我们日常购买的除了生鲜等,绝大部分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公告》明确了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范围、使用和修改等应用要求,这标志着我国食品标签管理正式迈入数字化新阶段。

食品数字标签新规落地,如何让消费者看得见、读得懂?它和实体标签有什么不同?推广数字标签,会影响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吗?

数字标签和实体标签有何不同?如何使用?

通过前期试点阶段,目前市场上已经有涵盖乳制品、粮油、焙烤食品、肉制品、饮料等大宗食品类别的超千款食品应用了数字标签。数字标签和实体标签有什么不同?消费者如何使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室副主任 于航宇:产品上会有一个二维码,临界位置会显著标示数字标签的字样,二维码代表的是数字标签的应用产品,消费者对于这种使用数字标签二维码的产品,可以通过像手机等移动设备去扫一扫,扫完之后会有一个数字标签的页面,相比于传统的视频标签,它可以实现缩放功能,字体可以很清晰看到。同时数字标签的页面还设置语音播报的功能,有些产品还会设置视频讲解,同时现在通过一些其他信息展示,像营养科普的信息,可以使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信息,便于消费者更好选择食品。

8日发布的《公告》明确允许通过数字标签展示更多因实体标签版面受限而无法展示的合法信息,比如配料来源、生产工艺细节、产品产地溯源信息、详细食用方法、食品安全与营养特性说明、全链条产品追溯信息等,便于消费者更好了解食品。为确保消费者的体验,《公告》要求数字标签内容必须清晰、醒目、易读,并大力倡导将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现有的一些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另外,《公告》也明确,应用数字标签后,可以简化实体食品标签上生产者地址的标示。

中华预防医学会健康传播分会常委 钟凯:有些消费者不怎么看的信息,比如厂家地址,可能以后在实体标签上有一个简略的表达,在数字标签里面仍然能查到详细信息,在实体标签里面可以有更多空间来放消费者更想看到、更关注的信息。

企业可以随意修改数字标签相关内容吗?

既然数字标签没有了版面的限制,会不会成为企业打广告甚至虚假宣传的法外之地?专家表示,数字标签和实体标签一样,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国标强制标示规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中心主任 朱蕾:因为食品安全标准中明确了,数字标签是食品标签,只不过展示方式不一样,要符合食品标签的所有要求。使用数字标签之后,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要满足真实、清晰等要求,要在一级页面显示,不能有飘窗等干扰因素。数字标签是不能篡改的,如果企业要修改数字标签的相关内容,要进行记录,可追溯。

《公告》明确,严格禁止设置弹窗、飘窗等可能对消费者阅读数字标签造成干扰的元素,企业要完整记录标签初始版本和历次更新版本内容,建立详实操作日志,日志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2025年作为“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推广力度,使数字标签真正融入消费者日常生活。后续数字标签也将与网络食品经营、智能家居等相衔接,不断创新消费者的应用场景。

无法扫码的人群还能了解到食品信息吗?

有一些网友担心,对于一些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来说,数字标签会不会不方便,对此,专家也表示,数字标签的推广,对于老年人来说,扫不扫码都会更方便。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室副主任 于航宇:我们在推动标准,包括数字编程应用以及公告出台的过程中,也考虑到了这一个问题,食品标签上对于消费者关注的信息是不会进行豁免或者减少的。相比来说食品名称、配料,包括食品的营养成分,无论是不是使用数字标签,都始终会保留在食品标签上。

对于生产者地址的简化,反倒可以节省出更多版面,这样消费者更关注的信息可以有更多空间,比如通过字号的放大,更多版面展示也能够进一步提升食品标签本身信息展示的清晰度以及便利程度。

另外,无论是数字标签还是实体标签,一些消费者最关注的核心信息都必须保留。

数字标签能否使用“零添加”等用语?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就首次明确了数字标签的合法身份,规定了数字标签的应用原则。对于这项新标准提出的要求,比如大家关注的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数字标签是否同样需要遵守?

新标准强制要求食品标签标示致敏物质信息。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需要特别关注食品标签上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新标准对食品日期的标示也发生了很多重要的变化,比如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消费者不再需要自行计算保质期,保质期信息展示更为直观。

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新标准与国际接轨,为了避免食物浪费,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

很多食品企业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不喜欢食品添加剂的心理,采用“不添加”“零添加”等声称吸引消费者购买。为了避免这些声称对消费者的误导,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