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的姚女士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6 月 10 日,她请闺蜜吃饭喝酒后,在自己家中发生争执,随后闺蜜拿菜刀砍向她的头部,其被送往医院并报警。据报道,经鉴定,涵涵的伤口为 5 厘米,缝了十余针,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警方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闺蜜被行政拘留 10 天,并罚款五百元。

事后,闺蜜提出给姚女士 2 万元和解,但被她拒绝。姚女士坚持要走法律程序,让闺蜜为其行为付出代价。目前,她已经找了律师,后续会通过起诉来要求闺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姚女士还称,闺蜜在结束拘留后,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通过朋友圈、群聊等方式威胁挑衅她。

女子在网络上讲述被闺蜜砍一刀。

该事件持续吸引了网友广泛关注,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并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评论 " 酒后砍人只拘留 10 天?"" 都往头上砍了,这不是杀人未遂吗 "……

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即便加害人因未造成轻伤仅被行政拘留,受害人仍有权主张民事赔偿,且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相互独立。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 曾永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