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微信公众号10月19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陈春江同志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常委。中共河南省委决定:陈春江同志任中共洛阳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江凌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洛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

公开资料显示,陈春江,男,蒙古族,1971年5月出生,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

陈春江曾长期在天津工作,担任过天津市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宁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等职,于2017年4月任和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次月任区长。

2021年1月,商务部发布职务任免事项,陈春江获任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此后他还曾担任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等职。2023年1月,陈春江出任商务部部长助理。

2023年11月,陈春江任陕西省副省长。

此番卸任的江凌出生于1964年9月,早年在广东工作,曾任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江凌履新韶关市委书记。2017年,江凌跻身副部级干部,升任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2018年,江凌北上跨省履新河南省委常委,后兼任省委宣传部部长。2021年7月,江凌兼任洛阳市委书记。

2025年1月,江凌当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