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禄劝县多个乡镇违规占用林草地建设公墓,被该县林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除处以罚款外,还责令各涉事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罚事由显示,禄劝县的汤郎乡、雪山乡、云龙乡、皎平渡镇、中屏镇、翠华镇、转龙镇、团街镇、九龙镇等9个乡镇均存在未经林草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占用有林地、草地等地块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情况,且均导致原地貌发生改变。其中,云龙乡政府违法占用草地面积最大,达5513.08㎡(8.27 亩),被处以15051元罚款;九龙镇政府违法占用林地面积达2686.99㎡(4.03 亩),罚款金额为26870元,是此次单个涉事单位中林地占用罚款最高的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翠华镇、中屏镇、皎平渡镇、汤郎乡4个乡镇同时存在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地的行为,处罚方式采取 “林地罚款 + 草地罚款” 的组合模式。以皎平渡镇为例,其违法占用林地2.03亩、草地4.5亩,合计被罚款20586元;中屏镇则因占用0.07亩林地和2.08亩草地,被处以3679元罚款。雪山乡是唯一涉及 “其他林地”占用的乡镇,其占用有林地1.85亩、其他林地2.48亩,被罚款17284元。​

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专业核查意见作出,罚款标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占用林地的,按恢复植被所需费用的一倍处以罚款;对违法占用草地的,除要求恢复植被外,按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至7倍处以罚款。各涉事乡镇需在2026年3月29日至4月11日期间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具体期限根据不同乡镇的违法情节分别设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地处滇中北部,是昆明市辖区内面积最大的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下辖17个乡(镇、街道),全县户籍人口48.35万人,北接金沙江与四川省会理、会东两县相望。

早在2020年2月,该县曾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意见》通知,其中明确在同年3月底前,全县提升改造15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27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 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选择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上建设;不得建在住宅区、耕作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文物 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堤坝以及公路干道两侧面山上。

10月21日,澎湃新闻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了解上述公墓是否已建成投入使用、如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为何集中查处等多个问题,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