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王东(化名)将装有衣物的袋子放在家门口,等待快递员上门取件,但没想到却被一位 88 岁的邻居婆婆当成废品捡走,以 9 元的价格卖掉。

王东报警后,88 岁的张婆婆(化名)和儿媳李芳(化名)去回收站找回了包括始祖鸟冲锋衣和冲锋裤在内的 5 件衣物交还给王东," 这几件衣服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我要求婆婆赔偿 8000 元,起初她们觉得有点贵,表示可以赔 5500 元。" 但双方并未就赔偿金达成一致,王东认为袋子里的衣物当初他买的时候花了 1 万多元,婆婆及家属提供的赔偿金额远达不到他的要求,遂将对方起诉至双流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财物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取证费等费用共计 22530.9 元。

张婆婆的儿媳李芳告诉记者,起初,王东要求赔偿 8000 元,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衣物价格证明,李芳并不确定这些衣物具体值多少钱,想着衣物还有折旧,便提出可以赔 5500 元,遭到了拒绝。

法院判决:综合衣物购买时间、使用情况等因素,张婆婆应赔偿王东财物损失 800 元。在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李芳于 9 月 26 日将法院规定的赔偿金额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