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  视觉中国 资料图

10月28日,中体产业(600158.SH)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

根据公告,中体产业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于对关联方中体海盈国际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海盈”)的借款处理不当。

经查,2021年,中体产业向中体海盈借款1035万元,中体海盈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情况同比例提供资金。《决定书》显示,2023年1月,中体产业副总经理兼任中体海盈董事长,中体海盈成为公司其他关联方。

然而,截至2024年年报期末,这笔累计本息已达1129.56万元的借款仍未归还,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在2023年及2024年的年报中,均披露“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同时,中体产业董事长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显示,另一项违规行为涉及中体产业子公司中体成都滑翔机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该公司将一笔金额为1028.88万元的房屋拆迁款,直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公司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卫东、时任总裁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中体产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对时任及现任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单铁、时任董事长王卫东、财务总监顾兴全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要求其于2025年11月6日携带有效证件到天津证监局接受谈话。

中体产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