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5 月,河北一女子与女伴外出吃饭,回家后被丈夫质疑还有其他人参加饭局,夫妻俩在去找女伴对质的路上发生争执,该女子遭到丈夫家暴,后女子独自驾车逃离,遭到丈夫爬上汽车机盖阻拦,女子随后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丈夫死亡,驾车女子身受重伤。今年 3 月,驾车女子以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 11 年有期徒刑。10 月 30 日,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处了解到,该案将于 10 月 31 日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被告人父亲曹先生表示,一审时他们坚持女儿是正当防卫,为曹某某作无罪辩护。" 二审我们会坚持这个观点,并且还会提交新的证据。"

据曹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2024 年 5 月 21 日 1 时许,刘某某因怀疑曹某某 5 月 20 日晚与女伴王某吃饭的时候还有其他人参加,在家与曹某某发生了争吵,后又持刀要求曹某某和自己一起去找王某对质。二人下楼后,刘某某在小区内对曹某某进行威胁、殴打。
约 2 时 47 分,刘某某驾驶轿车与曹某某共同到达王某家附近,二人下车后继续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刘某某将曹某某拖拽至汽车尾部,将曹某某的衣服撕坏。约 3 时 9 分,曹某某进入驾驶室启动汽车欲自行离开,刘某某见车启动便爬上机盖,曹某某继续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刘某某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后继续扒住车辆随车前行。
3 时 10 分,该汽车行驶时发生碰撞,附近饭店的工作人员听见撞车声音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曹某某与刘某某在此次事故中均受伤,刘某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刘某某符合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肝、肾、胰腺等多发破裂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明知被害人刘某某趴在汽车前机盖上,仍然驾车高速行驶,并在途中甩动方向盘,意图将刘某某甩下车,最终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曹某某主观上对刘某某的死亡持放任态度,客观上亦造成了刘某某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判决书还提到,案发前,刘某某手持尖刀对曹某某进行威胁,并多次对曹某某拳打脚踢,在曹某某因恐惧欲启动车辆逃离时,爬上汽车前机盖,主动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刘某某对案件的发生具有过错。从曹某某的手机检查记录可知,其确有与婚外异性的暧昧言语内容,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