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1 日,河北石家庄 " 女子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 " 二审将于今日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女子曹某某的父亲对大象新闻记者表示,自己的女儿也是受害者,被打和持刀威胁了很久,而且女儿在 2021 年就曾经被家暴过,他认为女儿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上诉时也是做的无罪上诉,希望二审能得到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

2024 年 5 月 21 日凌晨,刘先生因怀疑曹女士 5 月 20 日晚与女伴王某吃饭时,现场还有其他人参加,在家与其发生了争吵,后又持刀家暴曹女士。

26 岁曹女士在驾车逃避家暴的过程中被丈夫刘先生扒车,随后曹女士继续驾车试图甩开他时发生事故。两人均在此事故中受伤,刘先生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曹女士目前仍在接受治疗。

2025 年年 3 月 24 日,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曹女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曹女士父亲说:" 我女儿明明是在逃命,咋成了杀人犯了,逃命还逃出罪了?我们主张无罪,这就是个意外。"

其父亲回忆案发细节:女儿被打到奄奄一息,自己看到监控心疼不已。" 当时监控看的很清楚,开到闺蜜王某楼下,因王某没接电话,他就把我女儿拖到车尾部继续殴打,把她的衣服下身都扒光了,内裤也没了,打的她都受不了,我看都不敢看这个视频,形容不上来 "。

" 他当晚是先酒驾开车带着我女儿,一路闯红灯,边开车边打她。我女儿途中伺机把刀扔出了车外,他又立即停车捡了回来又对我女儿殴打后继续开车,到达王某家之后,他又拿刀抵着我女儿脖子,威胁她今天要是找不到王某就把她杀掉。"

父亲称女儿此前已被丈夫多次殴打,因是外地远嫁自己没法及时过去,男方家里也没有人管。

曹女士父亲告诉大象新闻记者," 当天晚上监控里看到,男方家的小姨夫妇就在现场看着,刘某某家暴,拿着刀酒驾,他们也不阻拦,我很疑惑也很伤心,为什么他们不阻拦,就看着男方酒驾,拿着刀,两个人你就不怕出事儿吗?"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曹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殁年 27 岁)系夫妻关系。2024 年 5 月 21 日 1 时许,刘某某因怀疑曹某某 5 月 20 日晚与女伴王某吃饭时还有其他人参加,在家与曹某某发生了争吵,后又持刀要求曹某某一起去找王某对质。二人下楼后,刘某某在小区内对曹某某进行威胁、殴打。

小区监控录像显示,2 时 8 分 50 秒,刘某某和曹某某到达车旁,刘某某手中持刀并对曹某某持续实施踢、踹、推搡等行为。2 时 12 分,二人乘车离开,驾驶人为刘某某。

时间线:

凌晨 1 时,刘先生因怀疑曹女士 5 月 20 日晚与女伴王某吃饭时,现场还有其他人参加,在家与其发生了争吵,后又持刀要求曹女士和自己去找王某对质。二人下楼后,刘先生在小区内对曹女士进行威胁、殴打。

凌晨 2 时 47 分,刘先生驾驶特斯拉轿车与曹女士共同到达王某家附近,二人下车后继续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刘先生将曹女士拖拽至汽车尾部,将曹女士衣服撕坏。

凌晨 3 时 9 分,曹女士进入驾驶室启动汽车欲自行离开,刘先生见车启动便爬上机盖,曹女士继续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刘先生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继续扒住车辆随车前行。

凌晨 3 时 10 分,汽车在交叉口时与路口东南角的花池发生碰撞,附近饭店工作人员听到撞车声音后,立即报警。曹女士与刘先生在此次事故中均受伤,刘先生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先生符合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肝、肾、胰腺等多发破裂死亡。

曹女士在医院接受治疗。曹先生表示,女儿还在监管医院插着引流管,他认为女儿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曹某某身上的伤

曹女士 1998 年出生,河北邢台人。2015 年,她经家人介绍,认识了老家在邻村的刘先生。2017 年 10 月 5 日,两人在石家庄结婚。次年 8 月,他们的孩子出生。

曹女士的父亲回忆,两孩子经过两三年的相处,感觉很融洽,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2021 年开始,我感觉女婿的脾气突然变得暴躁。" 曹父回忆道,自己在外省做生意,女儿和女婿在石家庄市生活,她很少给家里说自己的近况。当年 8 月 26 日,她被掌掴,导致左耳鼓膜穿孔," 我们这才知道,她被家暴了,听说是女婿不洗脚之类的琐事引发的。"" 女婿下跪认错,女儿为了不影响孩子,最终没有报警。"

2021 年左耳穿孔病历

后来,他从女儿同事处听说,2023 年开始,女婿多次去女儿的工作处 " 查岗 ",看她是否在工作。据警方的接处警综合单证明,2024 年 5 月 2 日凌晨 1 时 16 分,曹女士因家庭暴力报警,经了解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没人动手打架,调解处理。

曹女士则表示,其和刘先生近两三年经常吵架,对方偶尔动手打她。对此,刘先生母亲说,曹女士嫁给其儿子后,一直跟他们老两口生活,刚结婚时生活还挺好,后来三天两头因生活琐事吵架。直到 2024 年 5 月 21 日晚,两人再次发生了争吵,原因是儿子怀疑媳妇出现了婚外情,自从认识闺蜜王某后,经常半夜才回家。

判决书显示,曹女士明知刘先生趴在汽车前机盖的情况下,仍然驾车持续加速,并在途中甩动汽车,意图将刘先生甩下车,最终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使刘先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仍可见当年碎片

案发前,刘某某手持尖刀对曹某某进行威胁,并多次对曹某某拳打脚踢,在曹某某因恐惧欲启动车辆逃离时,爬上汽车前机盖,主动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刘某某对案件的发生具有过错。

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刘某某怀疑被告人曹某某在具有特殊含义的日子同其他男子共进晚餐,进而发生了殴打、对质、撞车等一系列事件。从曹某某的手机检查记录可知,其确有与婚外异性的暧昧言语内容,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上述情节量刑时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在内的五万四千余元。

一审判决后,曹某某选择了上诉,请求法院依法改判无罪。

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只对刘某某的阻止曹某某逃离的过程片面认定,掩饰了曹某某没有主观恶意的关键情节,对刘某某趴车阻止曹某某驾车逃离的行为是暴力行为延续及该行为的违法性都未予认定,且对于刘某某趴上车后的过激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事实未予查明认定。

曹某某的行为不具有故意杀人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且在当时曹某某的生命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即使曹某某对于刘某某的暴力行为予以反击亦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其实施的逃跑行为更不应该认定为刑事犯罪。

曹女士母亲邢女士说,事发后,女儿虽捡回了一条命,但亦受伤严重。

根据河北某医院住院病历显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0 时,曹女士入院;出院诊断为 " 闭合性腹部损伤;局限性腹膜炎;腹腔积血;肋骨骨折;骶骨骨折;鼓膜穿孔。"

在 2024 年 7 月前后的视频显示,其躺在病床上,两侧胳膊多处淤青、皮肤擦伤等,嘴唇、眼角、下巴、臀部、腿部、膝盖等也有受伤痕迹;女子被挂着引流袋。

" 我女儿是受害者,如今却成了凶手。" 邢女士无奈道,在凌晨遭遇多次持刀家暴后,女儿又被刘先生撕坏上衣、裤子、内裤等," 她在大街上遭受全身赤裸的羞辱,与持续的拳脚相向,如果不逃走,甚至可能会丢掉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