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火线解读行业重磅文件。
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金公司及相关机构普遍认为,《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透明、专业的方向发展,其核心在于推进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管理,并强化主动投资过程中的纪律约束,以此引导行业机构恪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夯实各类投资风格的基础,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可持续的回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
引导行业机构恪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初心
业绩比较基准改革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工程。
广发基金认为,《指引》和《操作细则》是公募基金行业落实《行动方案》基础性、整体性制度安排的切实措施,对于行业建立健全利益绑定机制、优化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明确了具体的执行路径;对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透明、专业的方向发展。”华夏基金表示,《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出台,是公募基金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将有效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强化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作用,提升投资者体验。
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指出,我国基金业从1998年的“组合投资、强制托管、信息披露”的三个支柱起步,2015年新增“逐日估值”第四个支柱。今年以《行动方案》为契机,《指引》的出台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形成的“基准为锚”思路,将成为我国基金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新支柱。
富国基金表示,此次《指引》及其配套规则的出台,旨在将《行动方案》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其核心在于推进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管理,并强化主动投资过程中的纪律约束,以此引导行业机构恪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夯实各类投资风格的基础,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可持续的回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更加紧密
《指引》落实《行动方案》有关精神要求,明确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体现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
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代景霞指出,出台《指引》《操作细则》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公募基金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以往业绩比较基准设定比较随意,缺乏有效约束,无法准确反映基金投资策略和风格,而且基金经理在实际投资管理的过程中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关注度也偏低,导致部分基金持仓严重偏离基准,“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也引发基金风格漂移、赌“赛道”以及“抱团”等现象,从而导致基金业绩波动加剧,更催生了 “基金赚钱而基民不赚钱” 的怪象,严重影响投资者体验。
中国银河证券数据显示,主动权益基金业绩与基准相关性有待大幅度提高,按照过去三年平均值口径,权益基金相关性是0.8109,其中主动权益基金0.7434;债券基金业绩与基准相关性不强。
代景霞认为,《指引》《操作细则》的出台有望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能让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准确评估基金表现,并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参考标准,判断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和产品是否符合预期,进而选择更适合的基金产品,保护自身利益。
《指引》提出,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华夏基金称,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更加紧密,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这一制度完善有望显著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华夏基金还认为,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准确识别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资产配置选择。同时,投资者能够通过对比基金实际收益与基准表现的差异,客观评估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
具体来看,《指引》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必须遵循代表性、客观性、约束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其中,为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和纠偏的全流程内控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强调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应做好业绩归因分析,科学评估超额收益质量和偏离基准情况,引导投资行为回归基准、追求长期稳健回报。
同时,《指引》要求,定期报告需详细披露净值与基准收益、风险收益、资产配置、持仓股票行业分布等的对比,且针对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评价机构等都不得将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权益类基金进行简单业绩排名。而《操作细则》就业绩比较基准的实操落地进一步细化,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管理人基准选取、托管人外部监督等机制。此举将推动行业真正回归“服务投资者财富管理、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的发展导向。
华夏基金认为,这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评价基金的标准,更成为约束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的“锚”。《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对基金公司选用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切实发挥其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衡量产品业绩、约束投资行为的作用。《指引》及《操作细则》将要求基金公司严格依据产品投资策略设定合理的业绩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这将进一步约束基金实际投资行为与产品策略定位相匹配。也将要求基金管理人更加审慎选取业绩比较基准并采取措施管理实际投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通过将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经理考核相挂钩,建立以长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促使投资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有助于帮助投资者提升决策效率与投资体验
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公司根据基金的类型、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等,为基金设定的一条重要的“基准线”。投资者从中可以大致了解产品的投资方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从而了解基金的产品定位,对其收益风险特征有一定程度的把握。
从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看,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投资者明晰对基金产品风格的基本认识和对预期风险收益特征的基本判断,从而提升投资体验。
代景霞表示,《指引》要求基金所选基准必须与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高度匹配,促使基金经理减少短期博弈行为,更均衡、稳健地进行资产配置,降低因押注单一赛道产生的风险,致力于获取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
易方达基金副总裁王骏指出,《指引》和《操作细则》将推动业绩比较基准更加有效地发挥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等作用,体现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有助于帮助投资者提升决策效率与投资体验。
“《指引》和《操作细则》要求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投资所覆盖的资产类别、标的品种、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以及投资策略等相匹配,将进一步增强业绩比较基准的明确性和清晰度,有助于投资者客观直接了解产品特性,引导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并做出理性投资决策,这也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与评估,确保业绩比较基准的可靠性、独立性和持续性。”王骏表示,“易方达基金将积极落实《指引》和《操作细则》,做好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评估与信息披露工作。”
从产品层面来看,广发基金认为,一方面,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能够明确产品定位,有效防范“风格漂移问题”。通过为基金投资管理设定明确的标准,加强了对投资运作的过程管理,引导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关注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的匹配度,使得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更加清晰、更可感知,达到投资风格明晰的效果。
另一方面,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影响作用,有助于构建稳定的投资风格,增强产品业绩的可预期性。通过发挥业绩比较基准在完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方面的作用,能够引导行业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督导基金经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和范围,减少因市场短期波动进行频繁交易,更好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有效提升基金业绩的稳定性。最后,业绩基准对产品投资策略的定位起到明晰作用,相当于进行提前告知,可以更好地引导投资者做投资决策,更好助力销售适当性的发挥。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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