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求职者曾女士反映,其在应聘过程中因“未婚未育”被企业取消面试资格。对此,当地人社部门表示,拒招“未婚未育”属于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维权。
曾女士介绍,她在招聘平台向深圳戈派商贸有限公司投递电商运营岗位,因经验匹配,公司主动发出面试邀请。然而,HR 在沟通中询问其婚育状况,得知她未婚未育后,随即以“人员不合适”为由取消面试。
10 月 31 日,涉事公司 HR 向记者解释,取消面试是因领导仅有一个时间段,最终从简历中综合筛选出 3 人,选中者因具备社交平台运营经验更符合岗位需求,并非因“未婚未育”拒绝曾女士。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工作人员指出,国家倡导平等就业,用人单位不应以婚姻状况作为录用条件,如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存在此类就业歧视,可通过投诉维权。
来源:经视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