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6 月,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取保候审期间,他为了获得从宽处理,产生了揭发他人犯罪、谋取立功表现的念头。

李某的计划是:设局促成他人醉驾,然后由自己 " 揭发 "。为了计划顺利进行,他找来了一众帮手。

李某委托聂某设局策划,并承诺事成后支付 2 万元报酬。聂某又找到方某物色人选,最终选定艾某作为 " 目标 "。

几人精心策划,最终形成了一套方案:由方某、李某女友梁某及未成年人邝某等人诱骗艾某大量饮酒,并教唆其在高速上醉驾,最后由李某负责 " 报警揭发 "。方案确定后,李某预付了聂某 3000 元报酬。

资料图 / 视觉中国

2023 年 8 月 29 日,聂某指挥方某邀请艾某参加聚餐,并准备了一辆小轿车让方某借给艾某使用。聂某同时安排梁某等人陪酒,营造气氛。聚会期间,在场人员不断劝酒,艾某也逐渐放松警惕,喝下酒水。

李某还特别强调一定要让艾某喝白酒,确保达到醉驾标准。为打消艾某顾虑,梁某谎称 " 已经安排好了代驾 ",让艾某放心畅饮。酒后,邝某为了促成酒后驾车,谎称 " 朋友在酒吧安排了包间 ",邀请大家一同前往。

为确保艾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聂某刻意出现在饭店门口制造 " 偶遇 ",当艾某犹豫不敢开车时,聂某进一步教唆,让艾某跟着自己的车走,并欺骗说如果遇到交警检查会提前通知他。

最终,艾某驾驶小轿车,载着方某、梁某、邝某等人,跟随聂某的车辆驶入了高速。聂某随即通知李某,李某立刻报警 " 揭发 " 艾某醉驾。当晚 22 时 44 分,艾某在收费站出口被民警截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 129.2 毫克 /100 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事成后,李某向聂某支付了 1 万元报酬,又委托律师调取揭发材料提交给法院,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原审认定李某有立功表现,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但天网恢恢,梁平区公安局在办理艾某危险驾驶案时发现多处疑点,揭穿了这场 " 局中局 "。2023 年 11 月起,聂某等四人陆续投案。

2024 年 1 月,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艾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聂某、方某、梁某三人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

而李某也被补充起诉,常州市天宁区法院撤销原判,以诈骗罪改判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危险驾驶罪判处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