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金融街(000402.SZ)披露关于公司向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称,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湖半岛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持股50%的子公司。西藏华富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富天”)持有两湖半岛公司另外50%股份。两湖半岛公司拥有并开发建设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该项目由武汉置业实际操盘。

2019 年1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置业单方向两湖半岛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8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为12%的股东借款。

公司依法合规开展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工作。

2021年10月11日,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所在地政府提出因项目部分楼栋对武汉东湖宾馆安全性有一定影响,在各项手续依法依规的情况下,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停止施工和停止销售。受此影响,两湖半岛公司无法按计划开展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销售并形成回款,从而致使两湖半岛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股东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申请展期的议案》,公司就已向两湖半岛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签署相关协议,展期金额22.21亿元(本金17.98亿元,应付未付利息为4.23亿元),展期3年,年利率为12%。

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下,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问题解决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目前正在研究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后继续开发建设的可行性,并按照政府程序要求陆续进行了相关公示。

金融街称,公司积极推进后续工作以尽快实现项目正常开发。预计在本次财务资助到期前,项目无法实现开工和销售,致使两湖半岛公司无法形成销售回款以归还股东借款,因此公司需继续向两湖半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目前,公司前期向两湖半岛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已使用22.21亿元,应付未付利息为9.15亿元(2022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1日产生的利息);除此之外,为维持项目平稳运行,解决遗留问题,另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3.5亿元。

综上,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合计34.86亿元。

公告称,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两湖半岛公司。考虑到两湖半岛公司所拥有的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置业操盘,合作方股东西藏华富天的主营业务为一级土地开发,且已将其持有两湖半岛公司的50%股权质押给武汉置业,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仍然由公司单方提供。

经各方一致同意:借款额度由22.21亿元调整为34.86亿元,期限延长至2030年11月11日。

利率方面,考虑项目非正常停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行业内其他公司利率降低的情况,为妥善解决项目遗留问题,实现项目后续的正常开发,经两湖半岛公司双方股东商议,自2025年11月12日起对借款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0基点(1基点=0.01%),按当前一年期LPR计算的年利率为5%且高于公司外部融资的平均成本。借款年利率随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利率调整日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的发布日。

对于后续的解决措施,公告称,为尽快实现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正常经营,公司持续推进以下工作:两湖半岛公司持续积极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沟通项目后续解决方案,尽快实现项目正常经营;针对武汉置业提供的单方股东借款所对应的本息偿还义务,西藏华富天已将其持有两湖半岛公司的50%股权质押给武汉置业并完成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作为担保。在两湖半岛公司与所在地政府沟通后续解决方案的同时,公司目前正与西藏华富天协商两湖半岛公司后续经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