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一诺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文发布,中央首次将“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纳入“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凸显“内需主导、消费拉动”的重要性。
分析人士指出,我国居民消费率相比其他主要经济体来说偏低,而这是收入分配、房地产、社保、税制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提升“十五五”时期居民消费率,重在结构性改革,包括完善社保制度、税制改革等。
居民消费率是指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居民消费率在38-39%左右徘徊。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一份报告中指出,2024年,中国最终消费开支在GDP的占比约为39.9%,而美、英、 德、日等发达国家普遍处于50%-70%的水平,全球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为55%。居民消费率偏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结构性短板”。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通常来说,收入越高的居民,其消费率越低;在人均GDP水平相同的情况下,收入分配越平均的经济体,其整体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就越高。消费倾向是消费支出和收入之比。
大公国际研究员范昱希指出,我国基尼系数(衡量一个社会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长期维持在相对高位,意味着财富集中于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高收入群体,而边际消费倾向高的中低收入群体拥有的财富相对有限,从而拉低了社会整体消费率。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长聘副教授王敏在今年6月的一次演讲中也提到,根据联合国数据,1981-2023年间,中国的基尼系数呈现如下变化趋势:改革开放初期,受益于农村改革,基尼系数有所下降;其后总体呈上升态势;2010年左右转而下行,近年来保持相对稳定。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的拐点与居民消费率拐点基本同步。
分析师进一步指出,按照官方口径,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支出/GDP=(居民消费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GDP),而消费倾向=居民消费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因此,居民消费率=消费倾向 *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
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芦哲对界面新闻表示,在消费倾向和居民收入占比之间,消费倾向对居民消费率的影响更大。
他解释称,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低,2022年为60%,略高于其跟踪研究的38个国家平均水平(58.2%)。这38国涵盖亚洲、欧洲、北美和中南美洲等地区。但是,2022年,我国居民消费倾向为62%,明显低于38国平均水平(92.3%),与我国地理和文化相近的日韩两国消费倾向在88%左右,与我国人均GDP水平接近的5个国家(土耳其、巴西、智利、哥斯达黎加、墨西哥)均超过90%。
分析人士表示,我国消费倾向偏低是多重因素影响的结果,包括房地产、社保、税制、政府投资等原因。
首先是长期以来房价收入比偏高,挤出居民其他消费。芦哲表示,2020-2021年,平均而言,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2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购房),而这一比例在38国平均为8.3%。如果将超出全球平均的部分转化为消费,我国消费倾向可以提高11.7个百分点。
其次是社保制度不完善,尤其是农村居民。2025年,政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23元提高到143元,这一水平远不能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迫使家庭为未来的不确定性增加储蓄,从而降低了当前的消费水平,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加速进程中,储蓄动机对消费的挤压更为明显。
第三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不利于居民消费。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智库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林双林日前在接受界面新闻专访时指出,我国消费型税收占比过高,且具累退性。他解释称,在我国,消费型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及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2024年,这些税收加起来,再减去出口退税,消费型税收占我国总税收的比重为54.6%。
另外,消费型税收具有累退性,即税率——纳税额与收入的比率——随着收入增加而下降。“高收入和低收入者买了同样的电脑,缴纳相同的增值税,但相对于收入,低收入者税率高,高收入者税率低,这就是累退性。”林双林对界面新闻说,一般来说,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高于富人,如果消费型税收能下降,那么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就会提高。
第四是长期以来“重投资、轻消费”的发展模式。芦哲指出,消费倾向的反面是储蓄率,通常来说,在一个国家的发展早期,各项经济制度都更偏向于投资和积累,对应更高的投资率、储蓄率和更低的消费倾向。比如,日韩两国在工业化前期,经济制度也是“重投资、轻消费”,消费倾向下降;而在工业化后期,出现了投资型社会到消费型社会的制度变迁,随着居民收入提升、休假、社保、消费环境等制度的改善,带来了消费倾向的回升。
王敏表示,尽管多年来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标准已做出诸多调整,更多向民生、扶贫、环保等领域倾斜,但总体而言,经济增长仍是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在进行地方GDP核算时,主要使用生产法而非支出法,这意味着地方主政官员若想提升GDP,只能倚重扩大生产和投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收入严重依赖企业生产。2023年,企业端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分别占地方税收的40.7%和17.2%。上述因素叠加,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偏好企业投资和生产,对增加辖区内居民消费缺乏激励。
民生证券分析师陶川对界面新闻表示,根据四中全会规划,到2035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主要发达经济体在同时期的居民消费率约在54%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居民消费率有14个百分点左右的潜在提升空间。
按照商务部研究院的测算,每提升1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率,将释放约8000亿消费增量。若提高14个百分点,意味着将带来112000亿元的消费增量,有助于加快形成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以国内循环的稳定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
分析人士表示,提升居民消费率,并非一蹴而就,核心在于结构性改革。
国泰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梁中华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仅“九五”时期(1996-2000年)和“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上升,前者主要是通过住房制度改革提振消费倾向,后者是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促进消费长效机制实现提升。
因此,“设定消费率目标本身并非关键,真正起重要作用的是能否实施一套协同配合的结构性改革,以扭转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并重塑居民消费预期。”梁中华说。
他表示,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等举措,说明政策已锚定了正确路径:即通过“增收”“拓渠”以夯实居民消费能力,并通过完善社保等系列举措协同打通“稳预期→提升消费倾向”的链条。
鉴于低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降低其消费负担应是重点。分析人士表示,这需要对现行税制进行改革,除了前面提到的降低消费型税收占比,还需要改革个人所得税,使得收入分配更公平。
林双林指出,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但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很低,导致累进程度很低,此外,我国还未开征个人财产税,没有发挥好税收调节收入的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偏低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纳税人少、逃税和税收漏洞、执法不力以及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较低等。此外,我国的所得税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不同,前者远高于后者;虽然有些人的养老金收入很高,但不对其征税。
他表示,未来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势在必行,并提出五项建议。一是,降低工资和薪金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优化税收制度;二是,每年根据通货膨胀率调整个人所得税率及相应的收入档次;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减少偷税现象,堵塞税收漏洞,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四是,对高额养老金收入征税,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五是,将工资、薪金所得税制与经营所得税制合并,使税制更加公平。
王敏也表示,提高居民消费率需要进行税制改革,虽然短期内难以推进、甚至在中期内也难以实现,但从长远看,税制调整应从侧重投资和生产,逐步转向鼓励消费,这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