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时间 11 月 12 日,佘智江被押送到曼谷机场。(路 透社)
满嘴慈善,
背后干的是电诈。
作者:刘沓椰 徐力婧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一架从泰国曼谷起飞的民航客机降落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机上押解着我国公安机关通缉的 " 十大逃犯 " 之一佘智江。媒体镜头下,他步履蹒跚,需要法警协助才能走下舷梯。
佘智江拥有双重身份。在公开场合,他是柬埔寨籍的 " 佘伦凯 ",顶着 " 亚太国际控股集团主席 " 和 " 中国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 等头衔,以企业家的面目示人。但在中国警方的通缉令上,他是跨境赌博与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主犯。

" 亚太新城 "
根据公安部和官方媒体披露的信息,佘智江的犯罪活动具有规模化和平台化的特点。2017 年,他在缅甸妙瓦底地区启动 " 亚太新城 " 项目,该项目占地 18 万亩,对外宣称投资额达 150 亿美元。
然而,这个号称 " 智慧产业新城 " 的园区,实际是集赌博、诈骗于一体的犯罪温床。

" 亚太新城 "。(BBC)
经办案机关查明,佘智江的赌博平台吸引了国内 33 万名赌客,涉案金额高达 27 亿元人民币。另据泰国《曼谷邮报》援引泰国最高检察院的信息,佘智江集团经营的 239 个非法赌博网站,流动资金超 12.63 万亿泰铢(约合 2.77 万亿元人民币)。
更为恶劣的是,佘智江将 " 亚太新城 " 作为物理空间,向多达 248 个电信诈骗集团提供场地、物业和庇护。这些诈骗集团以中国公民为主要目标,疯狂作案。
香港《大公报》报道称,外界将 " 亚太新城 " 称为 "KK 园区 ",这里被视作整个东南亚人口贩卖链的最终站。有媒体发现," 亚太新城 " 曾在其社交账号页面上发布了大量招聘广告,表示需要会说中文的客服人员,并承诺提供丰厚薪酬。
但实际上,这里是人间地狱。
一名侥幸从园区逃离的人曾回忆:" 这里是魔窟,没有任何法律可言,人命如草芥。不听话的轻则被毒打,重则被酷刑反复折磨。每天高强度工作,军事化管理,被囚禁在高墙电网之下 ……"
面对这一情况,中国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并于 2021 年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佘智江发布红色通报,启动跨国追逃。
2022 年 8 月,在中泰两国合作执法下,泰国警方在曼谷将佘智江抓获。
佘智江被捕后,不断上诉,试图拖延和逃避被引渡的命运。然而,历经 3 年多,他还是没能逃脱正义的制裁。

" 人生方向不太对 "
1982 年,佘智江出生在湖南邵东,在广西桂林长大。
14 岁时,佘智江跟着小姑姑学裁缝,此后又尝试过 20 多种职业,开农用车、修机动车、做保安、开按摩店 …… 哪个赚钱就干哪个。他自认为是个 " 内向的人 ",为了锻炼胆量,还曾挨家挨户推销洗发水和挂历,可心里一直觉得 " 人生方向不太对 "。
一次,佘智江听一个网友说,有个福建老板去东南亚做游戏开发赚了大钱。他心动了,揣着 4 万块钱就去了菲律宾。有报道称,仅仅两年时间,佘智江在菲律宾就赚了不少钱,远超他当初羡慕的福建老板。
不过,对于这些钱究竟是怎么赚来的,佘智江从未提及,也几乎不在公开场合说起自己早年在菲律宾的经历。他给自己贴的标签是—— " 一个没有故事的人 "。
然而,当佘智江的行径败露后,他在菲律宾的往事也被一一揭开。
据报道,佘智江在菲律宾是靠开网络赌场发家的。2014 年,因在菲律宾开设非法彩票业务,佘智江受到山东烟台经济开发区法院的缺席审判并被定罪,同案 8 名疑犯被判刑。
为了 " 洗白 " 自己,佘智江开始精心伪装身份。
2017 年,佘智江取得柬埔寨国籍,并改名为 " 佘伦凯 ",以 " 爱国侨商 " 的身份高调出现。
改名之后,他开始塑造自己 " 光鲜 " 的社会形象,摇身一变成了 " 东南亚侨领、企业家、慈善家 ",还在多个华人商会担任名誉主席、荣誉会长等职务。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当时佘伦凯拥有的商会头衔至少有 11 个。

佘智江。(财新国际)
实际上,这个满嘴慈善的所谓 " 企业家 ",背后干的还是赌博和电诈生意。佘智江在香港注册了 " 亚太国际控股集团 ",并将 " 亚太新城 " 作为其非法生意的主要基地。
有了这个基地,佘智江的罪恶勾当越做越大。红色通报显示,佘智江从中非法获利超 1.5 亿元人民币,且已转移至他国。

撕破 " 画皮 "
佘智江的 " 亚太新城 " 自建立之初,就引起了多国执法部门的关注。
2020 年,缅甸政府开始对 " 亚太新城 " 的土地使用和经营活动展开调查,并叫停了部分项目。2021 年,中国警方发起 " 断流 "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了为跨境赌博提供资金结算的地下钱庄和网络支付平台,切断了佘智江犯罪集团的部分资金链条。
此后,法律之网越收越紧,步步紧逼,直到将佘智江逮捕归案。
被捕后,佘智江不配合调查,否认自己与 "KK 园区 " 有关联。然而,这些行为未能改变案件的走向。在中国警方提供的确凿证据和中泰两国稳定的司法合作框架下,他的申诉被逐级驳回。2025 年 11 月 10 日,泰国上诉法院作出最终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同意将佘智江引渡回中国。
对于此案,《人民日报》指出,佘智江案 " 严重侵害我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 造成损失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对于引渡佘智江,中国公安部表示,这体现了中国警方 " 有案必查、有逃必追,坚决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 的坚定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