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戴建峰起诉视觉中国侵权案历时两年迎来一审判决,视觉中国等三家公司被判赔偿1.5万元,并公开道歉。

11月20日,摄影师戴建峰在其微博“Jeff的星空之旅”发文称,“对于我起诉@视觉中国 销售我的照片并向我非法索赔之事,经过长达两年的诉讼,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确认视觉中国的侵权行为,要求其赔偿,并在官网首页上公开道歉。”

法院认定,视觉中国(000681.SZ)非法销售戴建峰的照片《银河下的村庄》,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判决要求视觉中国等三家公司连带赔偿1.5万元,并在官网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道歉。同时,法院认定视觉中国此前向戴建峰索赔8万余元的行为存在明显不当。

对于该案件,11月21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视觉中国,该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暂无回应,请以公司后续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截至发稿,视觉中国官网尚未就此事发布任何信息。

在微博中,戴建峰还附上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称法院确定视觉中国非法销售戴建峰的照片《银河下的村庄》。视觉中国称其通过案外人周峰,获得了该照片《银河下的村庄》,并在其官网上进行销售。取证证实,视觉中国在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中,以2400元的价格销售我的照片,并谎称其拥有戴建峰照片的著作权,现一审判决认定其侵犯了戴建峰对该照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

对于2023年视觉中国通过邮件和电话向戴建峰提出照片侵权,并要求戴建峰赔偿其8万多元的事件,一审判决认为视觉中国该行为存在明显不当。其行为缺乏审慎审查,未尽必要的审查义务,存在侧重业务推广,忽视权属风险排查的经营风险。

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及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VCG.COM”网站首页位置连续48小时刊载声明,用以消除影响。

此外,一审判决要求视觉中国三公司连带赔偿戴建峰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5000元。同时,一审判决认为视觉中国销售戴建峰的其他148张照片不构成侵权。

该诉讼可追溯至两年前,曾引发广泛热议。2023年8月15日,戴建峰在微博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 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都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戴建峰还称,他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未曾将照片上传过视觉中国的图库。

对此,当晚,视觉中国在官方微博回应称,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次日,戴建峰转发视觉中国上述回应,称不接受视觉中国的观点,认为“这里没有误会”,并要求视觉中国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时隔近两个月后,戴建峰于10月9日发文称,对于视觉中国未经其本人许可非法销售照片,并向其索赔一事,已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视觉中国回应,支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官网资料显示,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2014年4月在深圳A股上市,致力于打造以AI为核心驱动的视觉内容版权交易和创意定制服务平台。此前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五大股东分别为吴玉瑞、梁军、廖道训、柴继军、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依次为10.98%、8.77%、5.93%、4.20%、1.17%。其中,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即3名一致行动人。

业绩方面,视觉中国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0亿元,同比增长0.30%;归母净利润7431.40万元,同比下降9.03%,呈现“增收不增利”态势。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1亿元,同比增长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3.52万元,同比下降1.00%。

值得关注的是,视觉中国当前正筹划H股上市。11月4日,视觉中国公告,为进行全球化战略布局,助力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增强公司在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形象,正在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确认具体时间表,亦未确定具体方案。

据大智慧VIP,11月21日,视觉中国涨停,报25.3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