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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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5日晚,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00379)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把隐藏4年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黑幕彻底揭开——这家公司不仅连续四年虚增利润超3亿元,还靠假数据骗走22亿募资,如今股票停牌,4.5万投资者面临退市风险!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29日-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4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查明,东方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东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东方通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东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东方通在其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违反《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欺诈发行违法行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东方通财务造假处罚落地,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东方通:于2020年4月29日-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4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投资者。(注: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索赔、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索赔、索赔、天神娱乐索赔、索赔、索赔、索赔、延安必康索赔、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