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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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8日,沈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智能”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据处罚内容,远大智能(002689)因伪造验收证明、以未履行租赁协议虚增(虚减)收入致多期报告虚假记载,公司拟被警告罚600万元,8名责任人合计罚1.5亿元,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未触及退市,经营正常。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22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5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4年4月30日,远大智能(002689)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25年11月2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公司通过伪造《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2021年在厂房租赁协议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确认租赁收入,上述行为导致2019年年报至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远大智能拟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远大智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于2020年4月22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5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注: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索赔、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索赔、索赔、天神娱乐索赔、索赔、索赔、索赔、延安必康索赔、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