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 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27 日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这是该领域大陆首次立法,也是福建省涉台领域又一项创制性立法。请介绍有关情况。

发言人张晗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 " 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鼓励两岸产学研企共同制定行业共通标准 "。近年来,福建在两岸标准共通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持续深化两岸标准共通,累计研制两岸共通标准 308 项。

11 月 27 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是首部以促进两岸标准共通为主题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突出 " 通 " 和 " 同 " 二字,将福建省近年来形成的成熟经验与创新做法及时固化并上升为法规,鼓励两岸同胞携手,通过共同选题、研制、比对、使用等方式开展两岸标准化合作。

这是福建省涉台领域又一创制性立法,对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增进两岸民生福祉、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台央视记者 赵超逸 黄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