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潭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处罚款5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唐玉锋、陈文军、杨玲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爱企查显示,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日,注册地位于枣阳市中兴大道189号,法定代表人为晋锐,有47处分支机构。其股东数量庞大,最大股东系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仅为9.90321%;持股比例超过8%的还有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鼎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三家;持股比例超过1%的股东共有35个。

公开信息显示,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