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多家媒体收到了一份西安市长安区法院盖章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发布了一则《道歉信》,其中涉及澎湃新闻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目前,相关媒体发布的《道歉信》电子版已经删除。

落款为长安区法院的《道歉信》
《道歉信》称,“本人丁梦此前在网络上(包括……澎湃新闻等)发布的《西安翻译学院‘继承风波’升级:举办者之争涉事双方均已报案》等文章,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16民初3229号民事判决书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1民终1739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丁梦立即停止对丁晶、西安翻译学院的侵害名誉权行为,并以书面形式向丁晶、西安翻译学院公开赔礼道歉。”
该《道歉信》前述内容存在错误及表述不当的情况,易使人误以为《西安翻译学院‘继承风波’升级:举办者之争涉事双方均已报案》系丁梦所发布,且该报道侵害了丁晶、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权。事实上,标题为《西安翻译学院‘继承风波’升级:举办者之争涉事双方均已报案》的新闻报道,系澎湃新闻于2020年10月20日刊发的新闻报道,该报道是记者独立采访后客观撰写的一则新闻稿件。
1日下午,澎湃新闻与长安区法院联系,并表达了异议。长安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核查事件原委。3日下午,长安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道歉信》内容确实不妥,与事实不符。
最后想说,记者客观采写、经过审核发布的稿件,当然不能算在某一个采访对象的名下,更不是某一方的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