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最高法再次重申依法守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底线。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7件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把依法平等保护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通过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30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持续发布涉企典型案例,指导全国各级法院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比如,依法守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底线。王闯表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罪与非罪的界限。
2025年,对一批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的涉企案件,依法宣告无罪,或者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对历史形成的涉企冤错案件,建立常态化甄别纠正机制。2024年全国法院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
他举例说,今年11月发布的叶某某合同诈骗再审改判无罪案,法院再审认定,叶某某虽有伪造收条的行为,但未造成实际损失,本质是合同履行纠纷。人民法院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赃款赃物与善意取得的财产,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例如,在韩某某集资诈骗涉案财产处置再审案中,法院改判解封非赃款购买且已合法处分的财产,杜绝了“一查全封”“一扣全冻”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引导企业将诚信守法内化为发展基因,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