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3日的国会答辩中,日本公明党议员竹内真二问首相高市早苗:关于台湾的地位,日本政府的基本立场是“理解和尊重”中国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对此,可以理解为日本政府的立场完全没有改变吗?高市早苗的回答是:“关于台湾,我国政府的基本立场是:与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的立场完全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这个答辩看似高市回到了《中日联合声明》的立场,回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原点,但实则不然。因为高市具体所指的是《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的内容,她表达的意思是日本只是“理解和尊重”中国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立场,而不是承认。况且,这个第三条还有后半段:日本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按照中方对《中日联合声明》中关于台湾问题表述的理解,《开罗宣言》规定台湾返还给中国,《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必须遵守,日本接受签署投降文件、接受《波茨坦公告》,所以日本根据《中日联合声明》承认了台湾属于中国。如此,高市称日本政府立场“与《中日联合声明》的立场完全一样,没有改变”,就意味着日本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立场,承认按照《开罗宣言》的规定,台湾已经归还中国。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在日本看来,这不过是中国一厢情愿的解读,日本并不这样理解。根据参与《中日联合声明》起草的外务省条约课课长栗山尚一解释:1972年的《中美联合公报》对中国主张的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立场,使用的是:美国“注意到”(acknowledges),而并未使用“承认”一词。所以,日本也不会使用“承认”一词。按照栗山的说法:日方起草《中日联合声明》的基本考虑就是日本的立场不能与美国相异。
栗山尚一指出:日本已经放弃了台湾,所以台湾的将来应该由缔结“旧金山和约”的联合国决定,日本对台湾的主权归属可以表示理解和尊重,但没有资格对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进行表态。栗山尚一说:日本虽然表示坚持以《波茨坦公告》第八条为根据台湾返还中国的立场,但仍然认为台湾的最终地位未解决,还需要国际条约解决,而《波茨坦公告》不是国际条约。
2005年5月13日,在日本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上,当时的外相町村信孝也说:关于台湾的地位,“旧金山和约”没有写明日本放弃给哪个国家,该问题应该由联合国决定,日本没有发言表态的必要,这是日本一贯的立场。2009年5月1日,日本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所长斋藤正树也曾表示:“旧金山和约”和“日台条约”都只是规定日本放弃台湾的主权,日本没有单独认定台湾地位的资格,台湾的国际地位未定。
可见,关于台湾的地位,尽管1972年发表了《中日联合声明》,但是日本的基本立场还是“台湾地位未定论”。对此,2025年11月28日,日本外相茂木敏充讲得更清楚,他对记者说:“我国根据‘旧金山和约’放弃了台湾的所有权利、权利根据和请求权,所以关于台湾的法律地位,没有单独认定的资格。关于台湾,我国政府的基本立场是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含义既不在此之上,也不在此之下。”当中国香港记者追问:日本的立场是否意味着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时,茂木说:“可能我的理解和你的理解有不一样的地方。”记者问:是哪一部分不一样,茂木说:等你问到再回答。
事实证明,日本声称遵守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的立场就是一个战略欺骗,日本从1972年开始就坚持“台湾地位未定”未曾改变,却给了中国一个错觉,似乎日本间接承认了台湾属于中国,但一有机会就通过“失言”强调日本的立场。日本坚持“台湾地位未定论”其实是为干涉台海事务提供法理根据,在高市早苗11月7日的国会发言之后,日方还再次抛出“旧金山和约”的“台湾地位未定论”,就是为“台湾有事”即“存亡危机事态”的错误言论补刀。
当一系列错误言论遭到严厉批判之后,日本故伎重演,再次玩弄起“立场不变”的把戏,继续进行战略欺骗,企图蒙混过关。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日本现任首相已经明确表示了要干涉台海内政,并抛出“台湾地位未定论”,如果不撤回不当发言,不明确承诺尊重台湾主权属于中国的话,就是挑战二战的结果,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中日关系也没有未来。
(廉德瑰,上海外国语大学日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