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网上有不少消费者抱怨为了买老字号中药品牌 " 北京同仁堂 " 的产品,在网上选了又选,但最后还是买到了 " 假的同仁堂 " ——没有 " 双龙标 "。
为此,记者从互联网电商平台上搜索 " 北京同仁堂 " 发现,确实存在多个 " 北京同仁堂 " 商标,例如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拥有的 " 内廷上用 " 相关商标,以及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拥有的 " 朕皇 " 相关商标。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均为北京同仁堂集团的下属公司。2024 年 8 月,同仁堂集团曾发布声明称 " 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商标、字号及任何含有‘北京同仁堂’‘同仁堂’字样的标识,对外开展招商加盟活动,该类合作、加盟、宣传、销售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 今年 9 月,该集团又提到其依法享有 " 同仁堂双龙商标 " 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任何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在互联网平台上,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提供的产品大部分为宣称 " 药食同源 " 的饮品,如 " 茉莉花陈皮茯苓丁香茶 "、" 降脂茶 " 等。另据记者了解,在同仁堂集团内,药品只有持有 " 双龙标 " 的集团才能做。
" 真假商标授权以前大部分都是消费品公司涉及的,没想到现在同仁堂也这样了。" 一位大健康消费领域从业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据我了解,有些消费品牌会把商标授权出去,做一些不会有太大健康风险的产品。"
对此,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北京同仁堂下属公司使用其自有商标,委托生产商或授权第三方生产药品时,虽然号称使用的是内廷上用,朕皇等商标,但这些产品显著位置均有其公司全称,但其中‘北京同仁堂’这几个字的字体明显和公司全称里的其他内容不一致,消费者非常容易就可以发现北京同仁堂的字样,在商标法上,这种属于突出使用,实际上还是对北京同仁堂进行了商标性使用。"
游云庭分析称,作为上级公司,北京同仁堂虽然对外声称对外没有贴牌,但作为医药领域的公司,不可能不知道下属公司对外授权时产品包装对于北京同仁堂的使用方式,而这种使用方式,虽然也可以解释为公司名称权或者字号权,但从消费者认知的角度,依然是在使用北京同仁堂的商标。
" 因此,使用‘内廷上用’,‘朕皇’等商标的产品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或者虚假宣传问题,北京同仁堂公司实际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他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基于上述分析,游云庭认为,如果消费者真正信赖的是北京同仁堂这个商标的,需要在购买之前,查看产品的包装,选择母公司出品的产品,否则就有可能买到其下级公司授权第三方生产的产品,也就是所谓的 " 贴牌产品 "。
他进一步分析称,北京同仁堂商标事件的本质是北京同仁堂母公司在维护品牌核心价值和母公司与子公司利益分配两个问题上出现了矛盾。他强调:" 目前北京同仁堂所采取的授权方案的必要前提是,下级公司的产品,不能出现质量问题或是虚假宣传问题,如果真的出现了比较有影响的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问题,这个平衡就会被打破,到时候,北京同仁堂母公司可能不得不限制下级公司在产品包装上对于北京同仁堂进行突出使用。"
(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