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澎湃新闻报道了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一所幼儿园“多名老师殴打幼童”一事。随后,4人被警方行政拘留后,其中1人转刑事拘留。近日,涉事幼师张某因“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将于12月9日开庭审理。
12月8日,孟先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前几日收到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他和妻子将去参加“被告人张某虐待被看护人案”的庭审。

法院传票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孟先生介绍,张某系该幼儿园学前班的老师,并非他女儿所在班级的老师,但监控视频显示,她也曾殴打虐打他女儿,也殴打了其他多名幼童。女儿被打后行为异常,被医生诊断为“精神行为异常”。目前,孟先生的女儿的精神状态未有较大好转,“问她几岁,多大了,都不知道,基本的(问题)都不回答不了。”以目前的状态,他未让女儿再去上学。
同时,孟先生认为,女儿的情况不仅是张某造成,其他多名幼师均有责任,他希望其他老师也得到法律的制裁。

起诉书
孟先生提供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女,盘山县羊圈子镇鹏程幼儿园老师,因该案于2025年3月26日被盘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于同年4月10日被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该检察院批准,于同年5月16日被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21年担任鹏程幼儿园老师。2025年3月期间,张某以被看护的幼儿淘气、不好管教为由,多次采取恐吓、推搡、拍打拖拽、怼打等方式虐待被看护人曹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孟某某、郑某某、钱某某、冯某某、杨某某等多名幼儿,情节恶劣。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教育机构的从业者,负有看护未成年人职责,多次虐待多名被看护幼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今年5月15日报道,孟先生称,3岁的女儿在鹏程幼儿园上学。女儿入园一段时间后,他和妻子察觉到女儿有些异常,精神状态很差,心情烦躁,无法正常沟通。直到今年3月中下旬,他发现女儿身上有伤,“身上有瘀青,肚子、腿上,胳膊上都有”。在查看了幼儿园的监控视频后,他发现女儿先后多次被幼儿园多名老师殴打。
今年4月初,孟先生带女儿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精神科看诊。其提供的“门诊病历”载明:(幼儿)听不懂别人的话,自己表达的语言模糊,缺乏正确的句子结构……自己在诊室中乱走,喜怒无常。医生诊断为“精神行为异常”“建议神经内科就诊”。
孟先生提供的图片显示,盘山县公安局于今年3月24日对此事进行行政立案。另4份盘山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的4人被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其中两人被拘十五天,另外两人分别被拘十天、十二天,并分别被处以罚款。
同年4月,孟先生再次收到盘山县公安局一份刑事立案告知书显示,“20250324幼儿园殴打他人案”有犯罪事实,决定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