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保联
原标题:人保员工狠起来,连自己人都骗
人保老大哥,向来老成持重。
但盘子做大了,就难免会生出一些逆子。
根据山东媒体《新黄河》的报道,最近关于人保的一起案子,确实有点逆天。
人保健康天津公司员工闻某,用私刻的公章,4年时间骗了19人,金额达到500余万元,其中12人是自己的同事。
这中间其实他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对闻某取保候审。但仅仅一个月后,他又故伎重演,以帮助苏某成、胡某军夫妇购买保险产品为理由,骗取二人10万余元。
之后,闻某开始虚构“健康一卡通”和“康利人生A”等虚假的保险险种,这些保险主要推销对象就是人保财险天津蓟州区支公司的员工,其中最大一笔达到153万余元。直到2023年7月再次东窗事发。

闻某的骗术其实并不高明。案发前他是人保健康与人保财险之间的“互动业务专员”正是这种“自己人”的优势,骗取了同事的好感,甚至对其编造的虚假保险产品都深信不疑,其实连公章都是闻某自己私刻的。
还有一点很重要,他还采取了“放长线钓大鱼”的策略,定期向部分受害者支付“收益”,制造投资获利的假象,这也是他能从2019年开始,一直骗了4年的主要原因。
其实我更想追问,保险行业内控机制是非常严谨的,怎么还能出现这样“自己人骗自己人”的奇葩案情?我想,这多多少少暴露出人保健康在内部风险控制上存在的一些不足。

闻某能够长期行骗而不被察觉,首先说明公司对业务员的行为监督严重不足。一名业务员可以私自伪造保险产品、私刻公章,而公司竟然毫无察觉,这反映出日常管理存在巨大盲区。
更令人震惊的是,即使在2022年闻某因伪造公章被取保候审后,人保健康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行为。公司既未及时开除闻某,也未向合作单位和员工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导致闻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行骗得逞。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的《金融监管警示书》直指人保健康在风险排查提示不规范、内部问责程序不严谨等问题。这表明公司的合规管理流于形式,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法院判决人保健康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裁决虽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但却难以平息公众质疑。从道义角度看,公司对员工监管不力客观上为诈骗提供了便利,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案对整个保险行业敲响了警钟:首先,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跨机构业务往来中的风险管控;其次,建立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员工和客户提示风险;最后,完善内部举报和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异常行为能够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养的缺失。作为保险业专业人员,受害者本应对保险产品的真实性有基本判断能力,却因轻信同事而放松警惕,这反映出行业专业文化建设任重道远。
保险业的发展不能仅注重业务拓展,更应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只有建立严格的风控体系和诚信文化,才能重拾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
当自己人都被“自己人”骗时,客户对信任感就会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