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左琳)新京报记者获悉,12 月 9 日,河北邢台杀害邻居一家五口人的被告人范某某已申请上诉,此前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认定范某某是有准备的犯罪,但范某某认为这与事实不符,自己并非蓄谋杀人,是一时激愤杀人。

新京报此前报道,该案一审于 11 月 28 日宣判,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范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于辩护人所提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范某某有自首情节的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所提本案不是预谋杀人的意见,经查,范某某提前购买作案刀具,案发当日去地里时又随身携带,系有准备的犯罪,故辩护人的此意见不予采纳;范某某持械故意杀害五人,其中两人系未成年,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公诉机关,因相邻土地纠纷,被告人范某某曾与被害人李某某发生冲突。起诉书显示,2025 年 6 月 22 日 5 时许,范某某在发生纠纷的土地上干活时,与李某某发生争执。范某某持铁锹拍打李某某,导致李某某倒下,随后又携带刀和铁锹,到李某某家中,在北屋正门门口,捅刺李某某的妻子数十刀后进屋,持刀分别捅刺李某某的儿媳、小孙子十几刀,之后出屋,又朝倒地的李某某捅刺十几刀。在街上,范某某碰见李某某的大孙子,又捅刺其数十刀。

隆尧县公安局鉴定,李先生的父母妻儿 5 人均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院认为范某某以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 5 人死亡,情节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范某某刑事责任。

李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的父亲今年 55 岁,母亲 57 岁,妻子 33 岁,两个儿子分别只有 3 岁和 10 岁。" 这是五条人命,我相信二审法院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李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