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财政部官网公布《关于2025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一期和二期)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
《通知》明确,财政部拟发行2025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一期)、(二期)(以下分别称第一期、第二期,统称两期国债),发行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其中,第一期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第二期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第一期发行面值4000亿元,第二期发行面值3500亿元。
根据《通知》,两期国债票面利率均为发行日前一至五个工作日(含第一和第五个工作日)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两期国债均于2025年12月12日开始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付息日为每年6月1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和12月12日;第一期于2035年12月1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于2040年12月1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经国务院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财政部发行了1.55万亿元特别国债,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来源。期限主要为10年、15年,2017年起陆续到期。2017年、2022年和2024年上述部分特别国债到期时,财政部向有关银行定向发行特别国债偿还。对于2025年12月12日即将到期的7500亿元特别国债,财政部将延续以前年度做法,继续采取滚动发行的方式,向有关银行等额定向发行2025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所筹资金用于偿还当月到期本金。
“2025年到期续作的7500亿元特别国债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有关银行定向发行,期限品种包括10年期4000亿元、15年期3500亿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发行过程不涉及社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能购买。2025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是原特别国债的等额滚动发行,仍与原有资产负债相对应,不增加财政赤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