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举牌市场的“常客”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人寿)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12月9日,河北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决定对长城人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长城人寿在持有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绿能,600956.SH;0956.HK)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新天绿能股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长城人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9月23日,长城人寿增持新天绿能股票100万股,增持后合计持有新天绿能股票21040万股,占新天绿能总股本的5.0027%。2025年9月24日,长城人寿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上述交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投资者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有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的义务,且在该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河北证监局要求,长城人寿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一条,河北证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从过往情况看,保险公司因举牌操作不当被处罚并不多见。

有保险资管人士向界面新闻分析,这种错误可能是在连续交易过程中对持股比例触及临界点的监控出现了延迟或误判。但对于长城人寿这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而言,本应具备成熟的系统来实时监控持股比例,并在触及红线时自动触发风控暂停交易。“此次失误可能和交易执行与合规风控等部门间的衔接不畅有关。”他表示。

界面新闻就长城人寿被监管出具警示函采访该公司后续进展,截止发稿时未收到回应。

自去年以来,长城人寿在二级市场的投资布局颇为活跃,2025年就先后举牌中国水务(0855.HK)、大唐新能源(1798.HK)、秦港股份(601326.SH,3369.HK)等上市公司。

举牌背后折射的是长城人寿资产配置的压力。长城人寿相关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表示,当前低利率环境下,保险资金配置压力加大,进一步呈现出资产负债成本收益不匹配的困局。

“为应对这一情况,近两年来,公司持续优化大类资产配置结构,加大长久期利率债配置力度。与此同时,公司也在不断优化权益资产投资策略,提高长期股权投资和红利价值策略的配置占比,同时增加成长风格的FOF&MOM(组合型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配置规模,通过权益策略的多元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收益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切实匹配险资长期投资的需求,确保公司资产配置长期稳健,投资收益稳定可靠。”该人士表示。

在举牌标的行业选择上,长城人寿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主要在高速港口、环保水务、能源燃气、银行基建等行业进行布局。上述行业具备长期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属性,与保险公司在金融体系中的属性相近。

从投资业绩来看,长城人寿近年表现较为稳定。2022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其投资收益率维持在3.64%至4.65%区间,综合投资收益率则从2022年的2.33%稳步上升至2025年第三季度的6.07%。2024年全年投资收益达到43.62亿元,较2023年的20.69亿元有显著增长。

在盈利方面,长城人寿2024年实现净利润5.24亿元,较2023年的亏损3.67亿元有所改善。但盈利的稳定性面临挑战,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56亿元,且各季度数据波动较大,分别为4.75亿元、-3.82亿元和0.63亿元。

与此同时,长城人寿保险主业增长显现压力。2025年前三季度,该公司签单保费收入229.05亿元,同比下降12.46%;其中新单规模保费62.28亿元,同比下降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