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1 月,日本政府主办的 " 领土 主权展示馆 " 增添了所谓三个 " 新证据 "。 其实,笔者早在 2016 年出版的《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一书及发表的文章中,已对这三个 " 新证据 " 做过分析、澄清与驳斥。由此可见,日方确实拿不出任何有价值的材料。

其中之一是 1950 年 5 月外交部档案中出现的《对日和约中关于领土部分问题与主张提纲草案》(无署名)。日方在展板说明中强调," 该资料使用了‘尖头诸屿’的名称,作为琉球,特别是八重山的一部分。同一文件还在‘琉球划界问题’一节中,以距离为由主张研究将尖阁诸岛包括在台湾之内。这是以迄今尖阁诸岛属于琉球(冲绳)的认识为前提的。因而与现在中国的主张不同,这是证明中国 1950 年当时并未认为尖阁诸岛自古以来属于台湾的证据。" 这完全是日本单方面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虚假信息,必须彻底澄清,以正视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日和约中关于领土部分问题与主张提纲草案》中假设中国出席 " 旧金山和会 ",在领土划分问题上可采取的立场提出研究两个方案:

第一方案是,根据 1879 年日本吞并琉球时为换取中方同意而提出把八重山和宫古群岛划归中国,因此应研究把这些岛屿划入台湾一并归还中国。第二方案是,根据清朝册封使张学礼等记载,琉球范围被界定为三十六岛(不含钓鱼岛),须研究将当时日本概况中记载的 " 尖阁诸岛 "(指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赤尾屿连同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从该草案内容全文看,主要是建议中国政府在二战结束前日本领土概况的基础上,制定战后划分日本领土的草案,其中包括把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台湾一并归还中国。由此可见,草案起草人对钓鱼岛等岛屿不属于日本或古代琉球国有明确认识,并主张在战后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连同台湾一并划入中国版图。

该草案甚至还提出,八重山列岛是否应划入台湾必须研究。这是因为 1879 年日本明治政府把琉球藩改为冲绳县时曾遭到中国的反对;当时日本外务省曾向中方提出 " 琉球两分方案 ",即日本同意把八重山、宫古列岛划归中国(其中不含钓鱼岛,说明日方当时已认定其属于中国而非琉球属岛),而那霸及其以北地区则划归日本。对此,中国政府未表示赞成,并不认可日本吞并琉球,但又无力纠正,后因发生甲午战争,此事不了了之。

这份草案资料只是在涉及当时琉球 " 概况 " 部分写有 " 八重山(尖头诸岛)" 或 " 尖阁诸岛 ",这是引用了 20 世纪 30 年代日本统治下的琉球概况及岛屿称呼,而根本不等于中国承认钓鱼岛是 " 琉球(冲绳)的一部分 ",也不代表中国政府承认钓鱼岛属于琉球或日本。同理,1943 年 12 月发表的《开罗宣言》中曾使用了 " 满洲 " 这一日本占领时期对中国东北地区的称呼,但这绝不等于美中英三国政府承认了中国的东北是 " 满洲国 "。若有人断章取义谎称《开罗宣言》承认了 " 满洲国 " 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该草案之所以没有得到中国政府采纳和正式提出的主要原因是,战后初期美国对华实行冷战政策,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出席 " 旧金山和会 "。但是,根据日本政府承诺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日本必须将从中国窃占的一切领土归还中国,其中包括钓鱼岛是毋庸置疑的。

(作者是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教授)

( 责编:于洋、杨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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