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医院一公开招标项目被投诉存在歧视性和倾向性招标等问题。对此,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公布处理结果称,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2月11日,陕西省财政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陕西清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公告中显示,陕西清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陕西省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外包项目”,对陕西省中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中医医院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1、采购文件资格设置的专业资质与业绩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具有歧视性;

2、磋商文件企业实力评分项中业绩的设置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3、磋商文件企业实力评分项中关于“智能化操作控制系统”的要求,具有倾向性。

陕西省财政厅受理后,依法对投诉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调查,并于2025年11月28日组织相关专家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陕西省财政厅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