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今报》报道,同一病房、两名患者,同一天手术竟都被遗落钻头在体内!记者近日接到求助,他们在祁阳市中医医院进行骨科手术后持续疼痛,多次复查却被告知是正常的,直到换了一家医院才得知真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了解具体情况。

" 我今年 3 月 11 日在祁阳市中医医院做的骨科手术,过程中医生把钻头打断了,直接掉在我的骨缝里,可这件事他们从头到尾都没跟我和家属提过一句。"12 月 16 日,因意外跌伤接受手术的周外平面对记者时激动地回忆说。

据他讲述,自出院后,手术的右腿就一直疼。他一次次找主治医生反映情况,甚至在五个月里反复跑医院复查了好几次,就想弄清疼的原因。可每次得到的答复都如出一辙:" 术后恢复期疼痛很正常,可能是你个人体质差,恢复得慢 "。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 9 月。忍无可忍的周外平转去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医生告诉他,右腿的手术部位嵌着一枚断裂的钻头。直到此时,他才得知困扰他半年的疼痛真相。

而在此前的一个多月,与周外平同病房、同一天接受手术的患者柏系生,也是一模一样的遭遇。其左小腿术后疼痛不止,经外院检查确认,体内同样遗留着一颗手术钻头。

对于医院故意隐瞒钻头遗留体内一事,两人多次找到医院要求给个说法,但一直未果。

" 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处理,什么时候处理,医院总得给我们一个说法吧?" 周外平气愤地告诉记者,直到 9 月 15 日,他才拿到一份由蒋国贤等手术组人员签字的《证明》。该《证明》上明确记载:周外平体内遗留断裂钻头 1 枚,术后未告知本人及家属,情况属实。

为何刻意隐瞒这一医疗事故?祁阳市中医医院党委委员周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医院确认手术中钻头断裂遗落体内一事属实,但当时认为 " 对患者影响不大 ",计划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处理,因此未及时告知。

他还表示,永州市卫健委已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对该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 名卫生监督人员对患者柏系生手术中钻头断裂一事进行调查,医院存在 "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等违法行为,对医院给予警告并罚款 3 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

" 医院愿意承认过错,也会承担相应责任。" 周伟表示,希望当事人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与损失,医院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赔偿。

关于事件的后续处置,祁阳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门已多次组织院方与两名患者进行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就具体处理方案达成一致。2025 年 11 月 4 日,祁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已正式出具《调解终结书》,明确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针对 " 同一日、同病房患者接连出现手术钻头断裂遗落体内 " 这一问题,以及公众关注的 " 如何强化医院手术安全监管 " 等核心疑问,该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祁阳市中医医院的相关执业证件由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对应的监管权限归属市级卫健委。而永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则以 " 属地管理原则 " 为由,表示此事应由祁阳市卫健局负责。

截至发稿,祁阳市中医医院与两名患者之间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来源:南国今报、长江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