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张婉莹
编辑 | 青霆
文博圈惊现 " 罗生门 " 事件。
一幅被捐赠给南京博物院(以下简称 " 南博 ")的明代画家仇英《江南春》图卷,在静默数十年后,据报道突然在今年现身北京一场艺术拍卖会,估价达 8800 万元。
这并非孤例。就在 " 江南春 " 事件发酵的同时,12 月 21 日,一份据称为南博退休职工郭礼典的举报材料流传,直指南博前院长徐湖平。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涉嫌染指更具历史意义的 " 故宫南迁文物 "。
22 日,南风窗记者联系到郭礼典本人,他表示,早在 2008 年,由南博 40 多位职工联名举报的材料就提交过相关部门," 你去纪委都能查到 "。在被记者问及当时有何种回复时,郭礼典表示没有任何回复。

郭礼典在视频中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这份举报甚至牵出已落马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江苏省原反贪局局长韩建林。郭礼典在举报材料中表示,徐湖平曾将书画赠送给韩建林。另据《21 世纪经济报道》披露,韩建林是全国第一个 " 出事 " 的省级反贪局长,在 2004 年被免职。
" 文博这个圈水特别深。" 一位收藏界人士对南风窗直言不讳。他举例 2021 年落马的原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所涉案," 官方通报明确提到,刘新云将查扣的涉案文物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行贿。"
这些案例共同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文物保护体系存在漏洞,而漏洞的背后,往往是人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江南春》图卷确为伪作,其处置方式也引发争议。" 假的古代书画也有研究价值 ",从事绘画艺术研究并在多所高校任职的一位业内专家李华清(化名)向南风窗表示," 伪作可以研究不同时代的作伪手段、对原作风格的理解,这在艺术史研究中同样重要。"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 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 / 图源:央视网
法律层面同样存在争议。虽然文物保护法规定,博物馆对馆藏文物拥有处置权,但有律师指出," 捐赠行为远非简单的物权转移,还涉及知识产权和信托责任。" 特别是对于古代书画,虽然原作已过著作权保护期,但与之相关的鉴定、研究等衍生权利仍值得关注。
如今,随着事件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应对重点文物尤其是故宫南迁文物进行彻底清点,同时完善文物保护法,建立更严格的监督机制。
一位文博人向南风窗表示:文物不会说话,有问题的是人。每件文物的流失,都是民族文化记忆的巨大损失。
捐赠后的文物,
跟捐赠者家族还有关系吗
1959 年,近代著名收藏家庞莱臣之孙庞增和代表家族,将包括《江南春》图卷在内的 137 件 " 虚斋旧藏古画 " 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捐赠时,庞家明确表达了 " 永久保存、公益展示 " 的核心诉求。
时隔六十余年,2024 年 10 月,庞叔令(庞增和之女)就 137 件捐赠藏品是否得到妥善保管、流向等情况,致函南博,要求其说明。当时南博并未答复。庞叔令于是对南博提起诉讼。
2025 年 6 月,当庞叔令依据法院调解书前往南博查验家族捐赠文物时,却发现包括《江南春》在内的五件作品不翼而飞。为此双方对簿公堂,庞叔令要求南博归还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在南博 " 消失 " 的捐赠古画。
南博事后回应称,这五件作品经两次专家鉴定(1961 年和 1964 年)均被认定为 " 伪作 ",已按程序 " 划拨调剂 "。南博向新华社提供的材料显示,1997 年 5 月 8 日,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退出南京博物院馆藏记录,并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以 6800 元的价格,向 " 顾客 " 售出。

1997 年 5 月 8 日,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退出南京博物院馆藏记录 / 图源:新华社 ( 受访者供图 )
知名收藏家马未都结合自己多年参与文物交易的经验提出质疑,文物商店早期交易需登记顾客真实姓名,而非购买者一栏模糊的 " 顾客 " 二字。
在他看来,2001 年已经是拍卖风起云涌的时刻," 仇英的这张画,就(算)是假画,也不止这个钱 "。
同一张画,被判伪后售卖 6800 元,二十年后,估价 8800 万元,升值 1.3 万倍。这在文玩界不仅是 " 捡漏 ",更是匪夷所思的事情。

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发票显示,《仿仇英山水卷》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 " 顾客 " 以 6800 元价格购买 / 图源:新华社(受访者供图)
值得注意的是,《江南春》从 20 世纪 60 年代鉴定为 " 伪作 ",到 20 世纪 90 年代被划拨、调剂,直至 2001 年销售,跨越了三四十年,其间庞家人毫不知情。

1961 年 11 月,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意见:" 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 "/ 图源:新华社(受访者供图)
庞叔令代理律师尹志军认为,庞叔令作为捐赠方的后人,有权知道捐赠品是否被妥善保存、被鉴定为 " 伪作 " 的 5 件书画具体流向何方。南博在作出 " 划拨、调剂 " 决定时更应当主动告知,如果确需处置藏品,也应当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南博代理律师张涵认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法律亦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庞叔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律争议的焦点由此产生: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 公民、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南博作为国有博物馆,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一立场在法理上似乎站得住脚。
然而,根据《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拟将接受捐赠的馆藏文物作退出处理的,应当按照与捐赠人约定的协议办理;无约定协议的,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 "。
南博在长达数十年间未将鉴定结果告知捐赠人家族,处置前也未征求对方意见,程序正当性存在争议。
这场看似离奇的流转,如同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文博圈内掀起巨大波澜,更牵出了关于法律、伦理、权力与信任的一连串诘问。
有律师表示,文物捐赠远非简单的物权转移,虽然古代书画本身已超过著作权保护期,但捐赠行为所蕴含的信托责任,使这场争议超越了单纯的法条博弈。
更值得深思的是,捐赠行为背后是捐赠者对博物馆的信任。庞氏家族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当年捐赠是基于对国立机构的完全信任,希望这些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永久保护和传承。" 当这种信任破裂时,法条也显得苍白无力。
" 捐赠了,物权转移了,处置权在法理上或许没错,但于情错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文博爱好者表示," 博物馆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其行为需注重社会效应和伦理担当。"

1962 年 11 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给庞家后人捐赠古代书画 137 件的奖状 / 图源:央视网
另需要说明的是,庞莱臣对于字画的收藏,本就是 " 宁慎毋滥 "" 披沙拣金 "。作为实业家,其本身财力雄厚。更因其自小研习书画,自称 " 嗜画入骨 "" 嗜痂成癖 "。
因此,其藏品大多是精品,质量有保证," 虚斋 " 也成为了精品的代名词。有报道提及,民国时期,虚斋鉴藏印记就是书画身价的标志。据传当年有日本文人慕名求盖印记,被庞莱臣拒绝。
而庞家人向博物馆捐赠虚斋的藏品时,没有提任何条件,也没有拿一分钱奖励。
如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在 2015 年出版的《文物天地》中回忆称:1949 年曾祖父过世后,家里面比较乱,在全国将要解放前夕 …… 当时画已经全部装箱,部队的军车也联系好了。最后一天,曾祖母、父亲还有一个叫沈哲明的总管一起商量,最后,认为去台湾不合适,孤儿寡母的在台湾很难保存好曾祖父这一辈子的心血。
" 庞家的根应在中国,在江浙。或许真是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将这批珍品留在了祖国大陆,这也是庞家对祖国的情谊吧。"
伪作也是历史的见证,
完善制度让文物在阳光下传承
一些收藏家认为,即便《江南春》图卷确系伪作,博物馆的处置方式仍值得商榷。博物馆的核心职能是收藏、研究与教育,而非经营牟利。
如马未都表示,即便博物院认定某件捐赠品不真,它作为研究资料、作为捐赠历史的见证,依然具有重要价值,不应轻易退出收藏序列。
" 假的古代书画也有研究价值。" 从事绘画艺术研究的李华清也向南风窗记者提出同样观点。
" 即便是作伪,对于作伪手段的技术和仇英风格的理解,都可以做研究。" 另据李华清所述,古代伪作本身就是重要的艺术史研究对象,博物馆原本可将其留作研究参考,防止赝品再次误导市场。
作为国内经常被画廊与拍卖行请去判定画作真假的专家,李华清表示,如果想避免文物被文物管理者监守自盗,就需在管理上下功夫," 不能钥匙在一个人手上,并且在有重要文物策展时,不论是开箱还是运输,所有的过程都需要全程录像 "。

南京博物院外景 / 图源:图虫 创意
" 江南春 " 事件与 " 故宫南迁文物 " 的举报相互叠加,迫切呼唤相关方和制度层面的认真回应。
李华清表示,建立文物区块链数字身份系统迫在眉睫。这一系统可实现文物从接收、鉴定、入库到调拨的全链条可追溯,杜绝 " 黑箱操作 "。" 区块链技术相当于可以为文物确权,将细节上传大数据,不仅精准度更高,也不用专家们每次鉴定花费更多的精力。"
同时,应完善文物鉴定复核机制。引入 " 鉴定复核双轨制 ",要求争议文物需经内部专家与第三方机构联合鉴定,并引入现代科技检测手段,避免单一专家的主观判断左右文物命运。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具有特殊意义的 " 故宫南迁文物 ",有必要进行全国性清点,给历史一个清晰的交代。
在法律法规层面,需进一步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实施办法,明确博物馆对受赠文物的处置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有争议或来源特殊的文物,应建立更严格的专家评审、信息公开和追溯机制。
马未都建议,南京博物院方面应 " 检讨而非辩解 "," 把公信力再度(拉)回到原位上 "。

南京博物院 / 图源:图虫 创意
今天,南京博物院面临的不仅是《江南春》图卷的归属问题,更是如何重建公共信任的考验。文物保护的法治防线需要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更需要每家博物馆、每位文博工作者的日常坚守。
随着江苏省文旅厅牵头的工作专班介入调查,公众期待的不仅是个案的真相,更是一套更加透明、规范、可追溯的文物管理制度的建立。
毕竟,文物无声,但后世会有评判。唯有让每一件文物都在阳光下传承,才能不负前人所托,无愧后代所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