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个人),被罚款3.5万元。
同时,费某林(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娄某兵(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营业部开发区支行行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日银罚决字〔2025〕7号-9号) |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备注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
日银罚决字 〔2025〕7号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个人)。 | 罚款35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 日照市分行 |
2025年12月29日 | 一年 | |
| 2 | 费某林(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
日银罚决字 〔2025〕8号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个人)。 |
罚款7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 日照市分行 |
2025年12月29日 | 一年 | |
| 3 | 娄某兵(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营业部开发区支行行长) |
日银罚决字 〔2025〕9号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个人)。 |
罚款7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 日照市分行 |
2025年12月29日 | 一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