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宋佳楠



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列出13类禁售食品清单。新规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全面施行,直指直播食品乱象。

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近年来,食品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为消费者拓展了选购食品的新渠道。但与此同时,在大大小小的直播间里,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也是层出不穷,有的消费者称之为“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

还有一些直播间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肆意夸大食品功效,甚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些老年消费者为了保健,被一些无良主播忽悠,从直播间买回了一堆“不吃不甘心、吃了更闹心”的“问题食品”,当他们想要退货维权时,还处处碰壁,也让广大消费者叫苦不迭。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食品直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专门组织起草了上述《规定》。

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六方面,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了监管的范畴。



二是压实了平台的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平台要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三是区分了不同主体的责任针对不同直播形式的特点,《规定》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要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



四是细化了禁止性要求。《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规范直播宣传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和混淆食品类型等行为。这就相当于给直播带货列出了一张“直播禁售食品的负面清单”。凡是在清单上的食品,在直播间里坚决不能卖!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表示,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这些规定为直播间食品划定“红线”。



五是强化了监管措施。《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到日常的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中,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

六是完善了消费者的保护。《规定》要求平台必须开通便捷投诉举报功能,及时处置消费者的诉求。



在处罚力度上,新规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一是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相应罚款;二是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是对“店播”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查验资质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罚;四是对“店播”未公示许可信息的,依照电子商务法处罚。

此外,新规还明确平台按照平台规则,可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从平台准入层面加大违法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