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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一年的杉杉集团重整案迎来决定性进展。

2月8日晚间,(600884)发布重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杉杉集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和宁波金资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如本次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值得关注的是,杉杉股份在上周五涨停。
重整之路一波三折
杉杉集团的重整进程始于2025年3月。因债务问题引发重大诉讼,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杉杉集团与朋泽贸易实质合并重整,拉开了这家浙商巨头股权重组的序幕。此后近一年时间里,重整事项历经三轮关键博弈:
首轮博弈出现在2025年9月,新扬子商贸牵头联合新扬船、TCL产投、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组成投资联合体,拟以32.84亿元对价受让杉杉股份23.36%股权,实控人将变更为“民营船王”任元林。在2025年10月的表决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对该方案投出反对票,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有债权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一方面新扬子商贸的主业和杉杉业务并无重合,另一方面新扬子商贸的参与也更偏向财务投资。
次轮博弈由“方大系”接棒。2025年11月24日,(600516)公告拟参与重整,并称将发挥负极产业技术优势实现协同发展。公司已缴纳5000万元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但仅一个多月后的2026年1月4日,方大炭素突然宣布终止参与,理由是“尽职调查不充分无法合理判断资产价值”。
第三轮博弈中,地方国企组团入局。2025年12月,湖南盐业集团率先以意向投资人身份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湖南盐业集团官微提到,此举是集团推动战略转型、落实“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资本与实业深度融合,加速布局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夯实“盐+新能源”产业布局,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皖维集团与宁波金资联合体胜出
最终胜出的,是皖维集团与宁波金资联合体。
杉杉股份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经遴选,确定皖维集团、海螺集团和宁波金资组成的联合体中选;皖维集团和宁波金资为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的重整投资人。截至公告披露日,皖维集团、海螺集团正在推进重组事宜,重组完成后海螺集团将成为皖维集团控股股东。
皖维集团是安徽省内重要的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联合制造企业,控制的核心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聚乙烯醇(PVA)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地分布于安徽巢湖(本部)、广西、内蒙古、山东等地。
2026年2月6日,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宁波金资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根据重整投资方案,用于直接收购股票和按上限计算的即期出资股票的破产服务信托优先受益权的投资总额上限不超过约71.56 亿元。皖维集团通过如下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 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行动:
一是直接收购股票:皖维集团以每股约 16.42元(含税)价格向债务人收购 13.50%杉杉股份股票,总价款金额约49.87亿元;二是保留股票:重整后的债务人持有的剩余 8.38%杉杉股份股票,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皖维集团通过即期出资与远期收购两种方式向债权人提供清偿资金:即期出资股票出资:根据债权人之选择,皖维集团以每股11.50 元(含税)出资作为该等债权人的偿债资源,并取得债务人持有的不超过8.38%杉杉股份股票对应的破产服务信托优先受益权,优先受益权实现后的超额收益仍归属于债权人。公告显示,本次投资完成后,皖维集团将尽最大合理努力为杉杉股份提供流动性支持。
截至《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6%;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2.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3%。 如《重整投资协议》获批并顺利执行,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