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智行法务今日发文称,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150万元。
判决认定:被告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表达自由边界,确有侮辱、贬损原告的故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鸿蒙智行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将持续依法维权,坚决捍卫鸿蒙智行品牌和产品的声誉。

去年3月,鸿蒙智行正式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称该账号及其相关矩阵账号,一直在各平台上肆意发布不实及侮辱性言论,造谣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通过夸大炒作不实信息和负面话题,挑起群体极端对立情绪,扰乱网络秩序,误导社会公众,严重降低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社会评价,损害鸿蒙智行品牌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