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2月24日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收到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函》。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次要约收购计划未发生变化,优必选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无法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优必选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在此之前,优必选将每30日告知锋龙股份有关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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