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所涉证券质押登记费实施优惠措施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更好支持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顺利开展,我公司决定,对在中国结算办理的所有涉及SFISF的证券质押登记费实施减半收取的优惠措施,其中,港股通证券质押登记费以所质押股数(份额)为基础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结算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