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朱天翔 实习生 | 许志彤
近日,在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一女子在餐馆用餐后,将一只蚂蚁放入锅中要求店家退款。据荔枝新闻,店主回应称,女子一共消费 30 元,要求全额退款。事后觉得不对,查监控发现是她故意的,已经报警了。" 不是钱的问题,是女子的做法太气人。"

▲女子从纸巾里取出蚂蚁 图 / 网络截图

▲女子把蚂蚁放进餐内 图 / 网络截图
7 月 17 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老板,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该女子的行为是否合法?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女子在食物中放入蚂蚁,制造餐厅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假象,揭露食物卫生问题相要挟,使店家产生恐惧心理或迫于压力而答应退款,虽然本案中涉及金额仅 30 元,但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如果是首次实施该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其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敲诈勒索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诈骗、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女子曾在多个饭店实施此类行为,累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可能违反《刑法》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